- 索引号:
- 002562728/2023-219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
||
平湖市委、市政府: 2022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对照“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方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生态保护修复、督察问题整改等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和领导 1.加强学法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中心工作、部门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制定全局学法工作年度计划,主要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等。坚持新法必学、重要法条深入学,认真安排局党组会议、局案审会等定期学法,全年组织班子学法8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法10次,组织1次全局公务员参加司法局举办的法律知识在线测试。 2.加强法治工作的考核统筹。年初印发《市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工作思路》,结合上级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组织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分局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及各科室的具体责任。将任务项目化分解,并明确责任科室,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考核工作相结合,做到各科室都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规定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全过程、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管理等政府信息,建立实施内部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制。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8条,全年共受理并按时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无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纷。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培训及审查工作。通过举办全局工作人员培训会,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界定标准以及文件制定流程的普及宣传,提升全体干部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与把握。对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均按规定程序审查与办理,并请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意见。2022年,我局代起草1件由市政府发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完成了相关程序。全年未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工作。 3.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水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和全面应用浙江省行政处罚统一办案系统。严格落实执法持证上岗制,持证率达100%。继续加强引入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作,包括执法文书、行政合同审查及行政争议应对等,完善优化案件审查制度。全年法律顾问共协助审查案件137个,参加商讨疑难案件15个,协助应对1件行政复议答复和2件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实现行政复议零纠错、行政诉讼零败诉。1个案件被省厅列为年度优秀案卷,平湖分局被列为生态环境部大练兵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三、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和成效明显提升 1.推进执法机制改革,创成省级规范化执法机构。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机构检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本级+5个片区分队+1个机动分队”的模式完成了下沉至镇街道的执法分队上收工作。对照规范化队伍建设指导标准,配备标配装备191件,选配装备49件。执法用车更是从原有的3辆增加到9辆,保障了一线执法用车。通过重新选址或装修,保障基本用房,所有执法分队按照创建标准全部完成办公场所统一形象标识建设,队伍规范化建设高分通过验收,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2.聚焦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开展“绿剑2022”、跨区域交叉执法、集中打击危险废物、自动监控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固废异地倾倒等主观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兼顾柔性执法。作出处罚决定102件,罚款545万元,共移送公安6件,1个案件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列为典型案例,2个案件被省厅列为典型案例,1个案件入选全省年度优秀案卷,办结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金额117万元,个案金额均超50万元。1篇执法经验做法入选浙江生态环境执法简报(2022年第3期),5篇环境法治文章被《中国环境报》法治版录用刊登。 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呈现新变革 1.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有效落实,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及备案267份,17个项目享受“区域环评+环境标准”降级审批改革红利。办理排污许可管理217个,新增排污权交易17笔,交易金额187万元。严格项目准入,严把“两高”项目审批,严控污染物增量,否决不符合环境标准和空间管控要求的项目25个,涉及投资额4.88亿元。 2.强化宣传提升公众满意度。完善“线上+线下”普法服务和宣传教育,组织企业各类培训10次,涉及企业1300家次。借助微信公众号推送12期“平小环说法”普法文章,并动员各镇街道企业学法,每期阅读量在4000以上,营造了良好学法氛围。全面完成生态满意度集中宣传任务,市、镇、村三级层层签订宣传责任书,线下宣传完成入户问卷调查1.6万份,发放各类宣传品50万份等。组织策划了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3.提升环境整体智治水平。综合运用数字化技术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完成“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贯通乡(镇、街道)试点项目,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全面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断规范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基本完成平湖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平湖市被列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试点县市,实现了案件全过程线上办理和流转。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2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不少差距:一是在工作中运用系统思维、全局思维的能力方面还需加强;二是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参差不齐,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升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法治平湖建设提供生态环境法治保障。 1.持续深化排污许可“一证式”改革。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强化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严格审核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质量。全面推广“评证合一”改革试点,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有效衔接排污许可制度和环评制度,推动实现从污染预防到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的全过程监管。 2.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一是转变环境监管方式。强化政策制度保障,落实助企纾困解难措施18条,深化联系联挂机制,全面提升企业帮扶力度和指导水平。持续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和容错免罚机制,对无主观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案件采用法律底线处罚。通过推送信用修复公告、加强指导服务,督促指导100家完成企业信用修复或黑名单摘帽工作。二是深化生态环境领域其他改革。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普及企业应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善技术方法体系。 3.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攻坚行动。一是开展执法效能建设。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坚持“以练为战”“以战促练”,深入开展“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年”主题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素养。二是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全面施行《嘉兴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只进行线上检查。深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办理大案要案,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 特此报告!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2023年2月9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