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度平湖市“十佳农贸市场”等评选结果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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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政发〔2022〕133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平商提办〔2017〕2号《平湖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第三方测评、年度综合考评、部门征求意见,拟评选出2022年度平湖市“十佳农贸市场”10家和“达标农贸市场”7家,现进行公示,社会各界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请在2023年2月22日前向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 一、2022年度平湖市“十佳农贸市场”名单 平湖市东升农贸市场、平湖市三号桥菜场、平湖市南市菜场、平湖市新埭集贸市场、平湖市钟埭农贸市场、平湖市广陈镇前港农贸市场、平湖市全塘综合市场、平湖市北门农贸市场、平湖市新仓农贸市场、平湖市林埭镇徐埭综合农贸市场 二、2022年度平湖市“达标农贸市场”名单 平湖市南门菜场、平湖市广陈镇农贸市场、平湖市新庙农贸市场、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宏建农贸市场、平湖市林埭镇农贸市场、平湖市曹桥农贸市场、平湖市当湖街道通界农贸市场 三、公示时间 从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公示期为7天。 四、联系方式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市行政中心二号楼 联系电话:0573-85628781。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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