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50-9/2023-2187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03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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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委、市政府: 2022年,市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健康平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国家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建设能力,为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工作部署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卫生健康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38字方针,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对党忠诚的具体实践,确保了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坚持局长办公会议学法制度,科学制订法治学习、培训等年度计划,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法治工作精神,全年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9部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系统各医疗卫生单位同步跟进开展法治学习,增强了法治思维和文明执法意识。 2.聚焦主责担主业,致力深耕卫生健康业务“责任田”。一是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完善精密智控指挥决策、预防早期发现、“三责”联动快响激活、“三区”最小单元管控、“五快”循环落实、分阶段清零、“三情”联动等七大机制。二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深化优质医疗资源合作,2022年与沪杭医院新增合作项目3个,克服疫情影响,沪杭专家服务量增长5%。扎实推进市一院、中医院、二院“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规范建设。三是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分级诊疗加快推进,“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显成效。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成效突出,乡镇卫生院培育形成“一院一品”和“一院多品”,打造基层特色专科。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住人口签约率和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36%和75%以上。四是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全面推进“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平有善育”金名片。大力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服务阵地建设,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有效供给,推进普惠托育供给。五是推进健康平湖建设。健康平湖建设工作全省领先,健康促进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出台《健康平湖2030行动纲要》等政策文件,2018-2021年连续4年在健康浙江建设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六是持续推进中医中药事业发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通过复评,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形成市、镇(街道)、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平湖市5个“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进农村文化礼堂35场次。七是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夯实“健康大脑”底座,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设,移动综管和双向转诊系统完成浙政钉上架,进入全面试运行阶段。“金平湖健心”列入浙里办热门服务板块,“浙里急救”应用实现“患者-救护车双向定位”功能,“浙有善育”应用实现“浙里办”“托育一件事”联办,“浙医互认”完成了14家公立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认功能改造。八是加大医疗卫生人才引育力度。全年新招引各类卫技人才276名,其中平湖籍卫技人才158名;引进硕士、副高等及以上人才34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7名、博士研究生1名、副主任医师3名、主任医师3名;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即自主培育副高以上人才64名。基层卫生定向培养招录招聘29名。开展人才培养“领雁”“青蓝”“攻玉”“归巢”四大工程,开展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医坛新秀年度考核,深化青年医生成长导师制。 3.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制度建设。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本系统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确保本系统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接受职工监督。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咨询和法治服务作用。持有执法证件48人,执法证件持有率为97.96%,公职律师1名。 二、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执法制度 1.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单位政务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本系统的机构、人员、行政执法和许可、工作动态及相关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信息及时更新公开。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定期发布。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执法,打造诚信、阳光卫生健康服务形象。 2.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界定标准以及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核、上会审议、报备、发布等制定流程的普及宣传,进一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均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程序,并请法律顾问出具书面意见。另外,2022年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实施综合执法,加强重点环节、重点行业监管,强化事前公开,规范始终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认真对待市司法部门牵头的执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通过双随机检查、专项整治和投诉举报等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7件,其中简易案件65件,一般案件162件(大案要案32件),移送公安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起,罚没款281.49万。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强社会风险矛盾排查,建立起反映群众建议和呼声的有效渠道并保证渠道畅通,积极利用百姓事马上办服务热线和“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卫生计生政策咨询服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各种问题。2022年,共处理百姓事马上办20件,浙里访1464件,来信来访15件,投诉处理答复率为100%。全年无发生因处理不当引发的非正常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2.积极落实好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2022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宗,复议结果为维持我局行政处罚决定;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收到检察建议书1件(平检行公建〔2022〕36号),联合公安部门到商家实地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单位,并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抗(抑)菌类消毒产品专项检查,积极开展抗(抑)菌类消毒产品宣传教育。全年发生医疗纠纷40起,自愿协商解决31起,法院受理2起,医调委调解7起,未发生重大群体事件。 四、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工作建议,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情况 一年来,认真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落实市人大关于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当湖代表组等对2022年两个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健康关爱和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的监督检查。在2022年主办的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18件代表建议中,列为A类的12件,占到了67%,代表建议的办理切实推动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和全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022年度开展了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巡查、专项巡查、市委巡察问题“回头看”三项内容,对市一院医共体、市疾控中心2家单位开展了内部巡查,组织了“爱国卫生专项经费”专项巡查,对市妇保院开展了市委巡察问题“回头看”。加大内部审计,完成对市妇保院、市精卫中心、独山港镇中心卫生院、钟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家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市一院医共体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市中医院医共体财务收支内控两个专项审计,完成镇街道卫生院经济管理及运行情况、市中医院医共体专项资金管理两项审计调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确保本系统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投资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集体讨论决定,接受职工监督。 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一是综合监管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干部法治意识参差不齐,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七、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3年,将继续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1.不断拓宽学习宣传渠道,营造法治氛围。打造卫生健康领域立体化法治宣传阵地,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内容。各卫生医疗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屏,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用好以案释法,大力宣传与卫生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数字化改革赋能成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审批事项向镇(街道)赋权衔接工作。提高机关运转效率,在事项完备、指南规范、跑动次数、线上办理、限时办结、评价反馈、申请退回、投诉办理等机关内部改革效能方面持续发力。 3.坚持提高信息化精准执法,推进智能监管。全面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深度挖掘运用各类在线智能监管系统,提高预警能力,加强信息互享,丰富执法办案手段,通过医疗废物智能化监管、职业健康综合管理、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大数据监管等系统,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的履职能力、发现能力、覆盖能力和处置能力。 特此报告。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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