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382633-6/2023-22318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7
2021年度第二批工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拟奖励项目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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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湖市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平政发〔2021〕36号)、《平湖市抗疫情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意见》 (平政发〔2022〕8号)等政策文件,市经信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工发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并经市工发资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平湖市2021年度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拟奖励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共7天。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 联系人: 沈金伟 陆晓艳 联系电话:85630410 85620843 附件:1、2021年度第二批工业发展资金拟奖励项目 平湖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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