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司法局关于市十四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3-03-22 11:32
  • 信息来源: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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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燕、张红梅委员:

您在市十四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平湖市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平湖市司法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局党委高度重视本提案的办理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徐立亲自部署和谋划,与促进科共同落实此提案,并每月听取办理进度,提出办理建议,并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保持联系,实时汇报提案落实情况。

您提出完善平湖市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议。目前办理情况如下:

一、您提出的搭建综合平台,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力的建议:

一是搭建部门联动综合平台。推进非诉调解平台建设,以市、镇矛调中心为主平台,依托无讼工作站(室)、“三官一师”工作室、调解工作室、信访接待室、心理服务室、党员先锋站等基层场所,完善“1+13+18+122”大调解体系,打造调解、疏导、宣教协调对接的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加快诉讼调解平台建设,与人民法院合作,推进庭所双向互派机制,由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基层法庭派驻人民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同时,依托天平行动,深化基层法庭和镇街道矛调中心联动,强化基层法官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法治化水平。

二是组建“无讼”在线平台。依托“微嘉园”建立“无讼平湖”在线平台,将线下调解组织搬到线上,建立“调解员之家”在线平台,实现全市调解组织的在线展示及资源共享,加强全市调解员线上培训,开通人民调解员协会在线吸收会员、在线视频教学功能,建立“无讼平湖”调解顾问专家库。深化省人民调解大数据平台、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等网上平台的融合互通,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线上调”“掌上办”“一地都不用跑”。

三是建设专业纠纷化解平台。与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合作,探索成立房地产纠纷和知识产权纠纷等专业调委会。紧扣“小切口、大场景、多跨协同”要求,对应全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1”三张清单,联合相关部门及单位,探索打造全省首个“法律服务交通事故纠纷处置一件事”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法交宝”),全面推进法律服务融入交通事故纠纷处置全过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您提出的吸纳群众参与,加强基层专兼职调解力量配备的建议:

一是加强基层调解力量配备。整合工作力量,支持鼓励聘任律师、公证员、教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士以及“银色人才”队伍充实到基层人民调解队伍,构建法官、警员、信访代办员、调解员、心理社工、网格员“六员联动”机制,打造一支由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社会调解力量组成的“3+X”调解员力量。目前各镇街道均已配备至少2名专职调解员,当湖、新埭、独山等纠纷量多的镇街道已配备3-4名。

二是加快充实市矛调中心力量。紧扣市矛调中心新大楼竣工节点,面向社会新选任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市矛调中心,提升司法行政硬核支撑作用。充实法院诉前引调案件和全市跨部门重大矛盾纠纷、信访积案的调处力量,继续保持高效的诉前化解能力,确保调解工作无缝衔接。

三是计划成立市“息事无讼”学院。依托市委党校和陆稼书研究会,深入开展“息事无讼”工作研究,深度打造我市“息事无讼”基层治理品牌,深化专业队伍建设,依托高校资源开发“息事无讼”理论教学专题课程和无讼专题研究,努力将学院打造成我市研究“息事无讼”治理的科研基地、培训多元化解力量的教育基地、品牌调解工作室的培育基地、对外交流息事无讼理念和成效的宣传基地。

三、您提出的强化资金保障,切实增强基层调解工作实效的建议:

一是出台相关激励政策。首先,根据《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若干意见》(平司〔2021〕3号)和《关于社会力量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和社会组织调解补助资金申报办法》(平司〔2021〕4号)2个文件,鼓励个人调解工作室争创嘉兴市级品牌调解工作室、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及以上荣誉;支持市镇两级矛调中心对入驻的品牌工作室开展评优评先,给予一定的奖励,成效特别突出的给予重奖。其次,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调解工作室,一个年度内成功调解矛盾纠纷30件(制作规范化调解案卷并录入司法局矛盾调解系统)以上的,当年度补助4500元;调解50件以上的补助7500元;调解100件以上的补助15000元。

二是提升我市“一案一补”补贴标准。与财政局积极沟通,在原有2014年调解案件“一案一补”的基础上,大幅提高了基层调解案件的奖补标准。将简易纠纷中的口头案件从10元/件提高至20元/件,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的案件,各镇(街道)同步实行1∶1的配套奖励。

三是提升诉前调解案件补贴标准。2021年,上级部门将“立案数”负增长作为诉源治理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巩固目前来之不易的成绩,强化调解员参与诉前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性,积极沟通财政局,计划将诉前调解案件调处成功并自动履行的,每件在原有补贴(书面调解)150元/件基础上,提高至200元/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减轻了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

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经办人:潘晓东      联系电话:85829630)

平湖市司法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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