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湖市第十八届文艺“金平湖”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3-29 10:27
  • 信息来源: 市府办(市金融办、市外事办)
  •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文艺“金平湖”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9〕2号)规定,通过申报、初评、复评、终评和公示,经市政府同意,共有创作奖11名(其中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新锐奖1名获平湖市第十八届文艺“金平湖”奖(2018—2021音乐、舞蹈、戏曲),现予公布。

希望获奖人员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在以后的创作中再接再厉,争取更好的成绩。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多出精品力作,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平湖市第十八届文艺“金平湖”奖(2018—2021音乐、舞蹈、戏曲)获奖名单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政办发〔2023〕12号.pdf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