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z/2023-2207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市金融办、市外事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27
- 发文字号:
- 平政办发〔2023〕12号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湖市第十八届文艺“金平湖”奖获奖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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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文艺“金平湖”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09〕2号)规定,通过申报、初评、复评、终评和公示,经市政府同意,共有创作奖11名(其中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5名)、新锐奖1名获平湖市第十八届文艺“金平湖”奖(2018—2021音乐、舞蹈、戏曲),现予公布。 希望获奖人员珍惜荣誉、锐意进取,在以后的创作中再接再厉,争取更好的成绩。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多出精品力作,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平湖市第十八届文艺“金平湖”奖(2018—2021音乐、舞蹈、戏曲)获奖名单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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