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65-6/2023-2213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8
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守护企业生产经营生命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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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是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的生命线。近日,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联合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发现仍有部分企业缺乏安全生产意识,试图以假乱真,蒙混过关!
01 3月23日下午,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平湖市**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渣土运输企业双随机抽查。该公司主营普通货运业务,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共有18辆重型自卸货车,从业人员19名。执法人员检查该公司今年1月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并抽调车辆GPS记录。根据记录,此次培训属于线下培训,培训时间是2023年1月12日13时至14时,培训地点在公司会议室。当抽查到浙FQ**07车辆GPS记录时,执法人员发现,在培训时间段内,该公司驾驶员黄某正驾驶浙FQ**07车辆在平湖市林埭镇行驶。驾驶员黄某当时并不在培训现场,为何培训签到记录上有他的签名?执法人员见此猫腻,立刻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王某进行询问调查。王某表示当时驾驶员黄某有运输任务,无法前来参加培训,王某便虚构代签了驾驶员黄某的签名。公司涉嫌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规定
02 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后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月29日下午,执法队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平湖市**建设有限公司开展渣土运输企业双随机抽查。该公司主营普通货运业务,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共有29辆重型自卸货车,从业人员33名。检查时,执法人员出具了该公司2020年度至今发生的44起道路交通事故记录,要求公司提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赵某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表示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台帐的问题,公司实际上并未开展此项工作,也没有按要求向从业人员通报,这方面确实是做得不够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公司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普法教育,要求该公司要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要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定期向从业人员通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公司涉嫌实施了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企业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待整改完成后执法人员还将对涉案公司进行复查,进行复查调查取证,再根据违法程度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平湖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生命安全至上的理念,严格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筑起牢固的安全生产思想防线,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稳健发展。 法条小链接 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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