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26-9/2023-22147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平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平湖市农产品电商品牌营销推广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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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平湖市商务局 乙方: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于2022年8月11日签订正式“平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平湖市农产品电商品牌营销推广服务采购” 服务合同书。我司在项目落地后针对平湖市各产业进行了详细调研,根据调研结论,现需对原合同约定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通过甲方双方协商沟通,现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 项目建设内容:由原合同中的“商标注册、制度建立、品牌设计、形象手册,设计 3 款以上品牌 LOGO”调整为“金平湖区域公用品牌提供5款产品包装设计,以及服务期内为平湖市特色村提供单品包装、LOGO及形象设计服务(含5款产品包装或礼袋设计、3个辅助图形、3款吉祥物设计)”。 二、 项建设进度:于2022年举办1场品牌媒体发布会,并完成20次网络媒体投放的进度任务,调整为2023年视疫情情况择期举办品牌媒体发布会,并完成20次网络媒体投放。 三、 合同付款方式:原合同第四条合同价款中,“分期付款”中付款方式“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变更为“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四、 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变更情况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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