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平湖市农产品电商品牌营销推广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协议

  • 发布时间: 2023-04-20 16:03
  •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市粮食物资局)
  • 浏览次数:

 

甲方:平湖市商务局

乙方:浙江天演维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双方于2022年8月11日签订正式“平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平湖市农产品电商品牌营销推广服务采购” 服务合同书。我司在项目落地后针对平湖市各产业进行了详细调研,根据调研结论,现需对原合同约定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通过甲方双方协商沟通,现同意在原合同基础上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 项目建设内容:由原合同中的“商标注册、制度建立、品牌设计、形象手册,设计 3 款以上品牌 LOGO”调整为“金平湖区域公用品牌提供5款产品包装设计,以及服务期内为平湖市特色村提供单品包装、LOGO及形象设计服务(含5款产品包装或礼袋设计、3个辅助图形、3款吉祥物设计)”。

二、 项建设进度:于2022年举办1场品牌媒体发布会,并完成20次网络媒体投放的进度任务,调整为2023年视疫情情况择期举办品牌媒体发布会,并完成20次网络媒体投放。

三、 合同付款方式:原合同第四条合同价款中,“分期付款”中付款方式“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变更为“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四、 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变更情况表,如下;

原合同内容

变更后内容

1、 完成平湖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品牌管理办法、保护应急机制及品牌管理中心挂牌,并协助制定公用品牌准入、准出等相关管理制度1套、组织不低于1次品牌管理中心成员开展品牌相关培训,游学等能力提升活动;品牌LOGO、品牌包装、品牌吉祥物、品牌延展应用等视觉化创意系统1套;提供空间识别系统1套;《平湖市特色农产品电商品牌形象手册》1套;《品牌建设成果汇报汇总材料》1套;设计 3 款以上品牌 LOGO;

2、 举办1场品牌媒体发布会(涵盖发布会举办地4星级及以上酒店场地、现场物料、媒体邀约宣传、嘉宾邀约、食宿、用车、会务伴手礼等费用)

3、 分期付款: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1、 根据实际调研结果和企业、产业对项目的需求,为金平湖旗下企业、产业提供5款产品包装设计服务;服务期内为平湖市旧埭村、山塘村、徐家埭3个特色村提供单品包装、LOGO及形象设计服务(含5款产品包装或礼袋设计、3个辅助图形、3款吉祥物设计)”

2、 因受疫情不可控影响,发布会举办时间延期至2023年,视疫情情况择定时间举办。

3、 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