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湖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浙政发〔2023〕4号)、《嘉兴市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嘉政发〔2022〕13号)《平湖市“强链壮群”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方案》(平政发〔2023〕23号)部署要求,高水平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集聚地、突破地和先行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深入实施制造强市战略,重构产业优势,构建以“四群八链”为核心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金平湖璀璨明珠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50%以上,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1万元/人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5万元/亩、亩均增加值达到205万元/亩,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91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69%,基本建立以“四群八链”为“四梁八柱”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7年,作为全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的地位明显提升,现成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都具备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话语权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四大先进制造业集群规上产值突破2800亿元,占规上工业比重超90%,八大产业链规上工业产值占四大集群的60%以上;全市累计引进世界500强37家以上,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20家以上、百亿企业8家,成功跻身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空间腾挪,优化制造业发展布局。
1.整治低效工业用地。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聚焦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和盘活利用,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5000亩以上。加快开发区(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探索推动一批新项目以创新型产业用地(M0)供地。大力开展“工业上楼”,鼓励企业通过改造厂房增加容积率。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1.5,建筑密度上限指标统一按60%控制。
2.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全力打造“产业园+专业园+小微园”的立体式项目承载体系。加快提升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和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能级,聚焦特色产业链,持续开展精准招商。着力提升高能级汽车产业生态园、浙沪新材料产业园等专业园的配套水平,加快集聚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2.5产业”。深化小微企业园建设,建成一批高规格产业载体。到2027年,全市力争打造1家以上“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培育四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2个以上。
3.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浙江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总体战略,全力争创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和“新星”产业群。深化“3+X”生产力布局,引导各主体围绕“四群八链”构建错位合作、功能互补的产业协同发展格局。加快建立“政府+专业机构+基金+协会组织”的工作体系,凝聚产业发展合力。
(二)着力招大育强,夯实制造业发展根基。
4.狠抓招大育强。建立“一位市领导担任链长、一个工作小组、一家链主企业、一个合作产业联盟、一个产业发展规划、一支产业基金、一张产业链鱼骨图、一张重点企业(项目)清单、一张重点招商对象清单、一套工作制度”的“十个一”工作机制,突出“创新制胜”、“上市潜质”导向,全力以赴突破招引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和上下游重点配套企业“锻链聚群”。每年引进世界500强、总投资超亿美元以及备案投资额10亿元以上等招大引强项目10个以上,推动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外资项目清单和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加快航天平湖基地项目建设,争取在央地合作领域取的更多突破。
5.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组织实施先进制造业投资“123”行动,每年开工实施1个百亿级标杆项目,年度制造业投资增速不低于20%、占比不低于30%,制造业在库投资项目不少于300项,确保全市制造业投资持续增长。深挖技术改造项目潜力,鼓励企业开展“两化”改造,加强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备案、入库,力争技改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不低于30%。
6.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紧盯13个省级重大制造业项目,102个市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为2023年全市层面项目推进、领导连挂、帮扶解困的重点服务对象。通过市、镇、企三级共同努力,保障重大项目快速推进。充分利用已形成的工业投资项目供地清单,对每个项目做到明确节点、明晰难点、逐个推进,加快投资项目供地,力争早开工、早投资、早竣工、早达产。
7.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平妈妈”服务品牌。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法治、市场、经济生态、人文环境,强化产业链、人才链、要素链、政策链、服务链多链融合,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迭代升级企业服务平台功能,扩大探索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模式。
(三)着力企业优强,培育制造业企业“雁阵”。
8.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加快培育一批技术领先、产品卓越、管理现代、行业号召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其中百亿级企业8家以上。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加快培育高市值制造业企业,加快推动鸿禧能源、嘉特保温、恒业电子等重点企业完成上市。到2027年,力争全市制造业上市企业达到 15家以上,总市值超 500亿元。
9.推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持续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充分发挥专精特新服务联盟及长三角(嘉兴)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基地平湖工作站作用,培育一批细分领域“小巨人”和产业集群“配套专家”企业。到2027年,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高质量推进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到2027年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6家以上。
10.健全“链长+链主企业+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标准体系”产业链模式。发挥“链长”和专项工作组作用,统筹产业链发展重大事项。引育一批“链主型”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主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组建产业链高端智库和专家服务团,助力链上企业提高关键部件制造技术、制定工业标准、掌握核心知识产权,不断增强产业链韧性。借力光电产业联盟、产业链联合党委、行业协会等组织,每年开展10场以上交流对接服务活动。
11.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开展服务型制造,引领带动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3家(个)以上。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
12.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深化民营跨国公司“丝路领航”行动计划,遴选有条件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鼓励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并购,获取海外优质资源、技术和品牌。支持企业优化供应链布局,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加快服装、箱包行业在全球建设海外仓。
(四)着力品质提升,打响“平湖制造”品牌。
13.全面提升质量水平。遴选1-2个特色产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一业一策”精准推进产业整体质量提升。实施“千争创万导入”行动,推进30家规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到2027年,力争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获奖实现零的突破。
14.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强化区域品牌建设,扩大“平湖羽绒”区域品牌影响力,探索打造“平湖机床”区域品牌。推进“品字标”拓面增量,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动态管理、绩效管理。实施“千企创牌”行动,加大对企业自主品牌的培育支持力度。到2027年,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35家以上,创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驰名商标。
15.加快企业标准创新发展。引导企业专注质量提升,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到2027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5项以上,形成一批关键性领域的先进标准。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瞄准优势产业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关键技术等领域,培育发掘一批高价值专利。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快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快速应对机制。
(五)着力“两化”改造,引领“智造”跨越。
17.加快构建智能制造创新体系。依托专家智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推进智能制造创新载体建设,围绕智能传感、工业母机、增材制造、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大力发展智能装备、节能设备、工业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
18.打造数字化改造升级版。支持一批企业开展工艺装备、生产过程、终端产品及生产运维的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形成一批行业共性解决方案。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安全化管控、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网络化协同等8大应用场景,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云上企业”。到2027年,每年实施100项以上数字化改造项目,累计建成未来工厂2家、省级智能工厂15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0家、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10家。
19.打造绿色化改造升级版。以重点用能企业为主体,推动企业对标先进能效标准、碳效水平,实施技术改造、推广清洁能源、开展清洁生产、强化绿色设计、生产绿色产品,加快构建以绿色工厂为核心的绿色制造体系,引领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转型。到2027年,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累计节约用能20万吨标准煤。
(六)着力创新强工,增强制造业发展动能。
20.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推广产业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模式,由政府、企业点题、出资,面向各类创新主体竞榜、揭榜,征集解决方案,组织协同攻关,集中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每年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
21.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光电通信、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C3及关联产品、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关键产业链,不断夯实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基础软件等“五大基础”,加快形成高能级产业基础体系。深入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组织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形成一批首台(套)工业基础产品。
22.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聚焦我市重点培育的行业领域,依托上海交大智能光电研究院、中标院长三角分院、浙工大新材料研究院等高端创新平台,常态化开展院企银企双向对接活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打造智造创新强市示范科研平台。
23.建设重大创新载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建设,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体系,加强服务指导,做好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校院所牵头组建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财政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各类制造业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平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支持力度。2024年至2027年,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
(二)强化基金引导。强化产业基金支撑,推动市金控公司实体化运作,深化与上海、深圳等地优质市场化基金的合作,重点关注引领型、种子型项目,开展“以投促招、招投联动”。积极参与总规模50亿元的省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专项基金建设。到2027年,全市各类科创基金总规模达150亿元以上。
(三)创新金融服务。稳步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力争每年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0亿元以上。加大金融支持,探索推出重点产业链“亩均优享贷”等破格优惠金融产品,加大对关键领域优质企业的信贷支持。
(四)加强用地保障。全市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各地在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项目全力向上申报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奖励预支指标(含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
(五)加强用能保障。建立健全能耗双控与重点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以及产业扶持政策等协同机制。建立完善“两高”项目产能、能耗、煤耗等量替代制度,强化对“两高”项目的闭环管理.在确保完成全市“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前提下,推动镇街道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跨区域平衡。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
(六)加强人才支撑。加快实施平湖技师学院扩建工程,推进一流技师学院建设,推进3所职业院校6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能力。深化“双元制”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订单式培养人才。探索我市职业院校与省外院校跨区域合作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大优质技能人才的供给。加强与德国手工业协会、德国海外商会合作,联合开展师资培训和人才培养,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
(七)健全工作体系。按照清单化、项目化、数字化要求,建立五年任务、年度计划、季度跟踪的落实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目标落实落细。制定重点集群专项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措施和政策。加强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镇街道和部门予以褒扬激励。
附件:1.平湖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主要目标体系
2.平湖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职责分工
3.2023年平湖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镇(街道)目标任务分解
附件1
平湖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主要目标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2023年 | 2025年 | 2027年 | 责任单位 |
1 | 发展质效 | 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50%以上 | 50%以上 | 50%以上 | 市经信局,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涉及多个部门的,第一部门为牵头部门 |
2 | “四群八链”先进制造业集群规上企业总产值(亿元) | 1250 | 2050 | 2800 | 市经信局 | |
3 | 累计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家) | 33 | 35 | 37 | 市经信局 | |
4 | 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 31 | 35 | 37 | 市经信局 | |
5 | 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 205 | 240 | 250 | 市经信局 | |
6 |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万元/亩) | 35 | 36 | 37 | 市经信局 | |
7 | 创新动能 | 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2.2 | 2.3 | 2.4 | 市科技局 |
8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万人) | 15.6 | 18 | 20 | 市市场监管局 | |
9 | 产业结构 |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11 | 12 | 15 | 市经信局 |
10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69 | 70 | 71 | 市科技局 | |
11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亿元) | 91 | 110 | 130 | 市经信局 | |
12 | 质量品牌 | 制修订“浙江制造”标准(项) | 5 | 15 | 25 | 市市场监管局 |
13 | 培育“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家) | 7 | 21 | 35 | 市市场监管局 | |
14 | 两化改造 | 累计建成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家) | 6 | 10 | 15 | 市经信局 |
15 | 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家) | 1 | 2 | 3 | 市经信局 | |
16 | 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幅(%) | 完成嘉兴下达任务 | 市发改局 | |||
17 | 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 | 完成嘉兴下达任务 | 市经信局 |
附件2
平湖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7年)职责分工
序 号 | 重点任务(措施)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着力空间腾换,优化制造业发展布局 | |||
1 | 整治低效 工业用地 |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聚焦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问题,大力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连片整治和盘活利用,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2000亩以上。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 | 加快开发区(园区)有机更新和扩容利用,探索推动一批新项目以创新型产业用地(M0)供地。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 | |
3 | 大力开展“工业上楼”,鼓励企业通过改造厂房增加容积率。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宜高则高,一般不低于1.5,建筑密度上限指标统一按60%控制。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 | |
4 | 建设高能级产业平台 | 全力打造“产业园+专业园+小微园”的立体式项目承载体系。加快提升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和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能级,聚焦特色产业链,持续开展精准招商。 | 市商务局、 市发改局、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
5 | 着力提升高能级汽车产业生态园、浙沪新材料产业园等专业园的配套水平,加快集聚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等“2.5产业”。 | 市经信局 | |
6 | 到2027年,全市力争打造1家以上“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 | 市发改局 | |
7 | 深化小微企业园建设,建成一批高规格产业载体。到2027年,培育四星级以上小微企业园2个以上。 | 市经信局 | |
8 | 推动产业 协同发展 | 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和浙江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总体战略,全力争创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和“新星”产业群。深化“3+X”生产力布局,引导各主体围绕“四群八链”构建错位合作、功能互补的产业协同发展格局。加快建立“政府+专业机构+基金+协会组织”的工作体系,凝聚产业发展合力。 | 市经信局、 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二)着力招大育强,夯实制造业发展根基 | |||
9 | 强化招大育强 | 建立“一位市领导担任链长、一个工作小组、一家链主企业、一个合作产业联盟、一个产业发展规划、一支产业基金、一张产业链鱼骨图、一张重点企业(项目)清单、一张重点招商对象清单、一套工作制度”的“十个一”工作机制,突出“创新制胜”、“上市潜质”导向,全力以赴突破招引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和上下游重点配套企业“锻链聚群”。每年引进世界500强、总投资超亿美元以及备案投资额10亿元以上等招大引强项目10个以上。 | 市商务局 |
10 | 推动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外资项目清单和商务部重点外资项目清单。 | 市发改局、市商务局 | |
11 | 加快航天平湖基地项目建设,争取在央地合作领域取的更多突破。 | 市发改局 | |
12 | 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 | 组织实施先进制造业投资“123”行动,每年开工实施1个百亿级标杆项目,年度制造业投资增速不低于20%、占比不低于30%,制造业在库投资项目不少于300项,确保全市制造业投资持续增长。 | 市经信局 |
13 | 深挖技术改造项目潜力,鼓励企业开展“两化”改造,加强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备案、入库,力争技改投资占制造业投资比重不低于30%。 | 市经信局 | |
14 |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 紧盯13个省级重大制造业项目,102个市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为2023年全市层面项目推进、领导连挂、帮扶解困的重点服务对象。 | 市发改局、 市经信局、 市商务局 |
15 | 通过市、镇、企三级共同努力,保障重大项目快速推进。充分利用已形成的工业投资项目供地清单,对每个项目做到明确节点、明晰难点、逐个推进,加快投资项目供地,力争早开工、早投资、早竣工、早达产。 |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 | |
16 | 营造最优 营商环境 | 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打造“平妈妈”服务品牌。全面优化提升政务、法治、市场、经济生态、人文环境,强化产业链、人才链、要素链、政策链、服务链多链融合,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 市委改革办、 市发改局、 市政务数据办 |
17 | 迭代升级企业服务平台功能,扩大探索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模式。 | 市经信局 | |
(三)着力企业优强,培育制造业企业“雁阵” | |||
18 | 打造世界 一流企业 | 深入实施“雄鹰行动”,加快培育一批技术领先、产品卓越、管理现代、行业号召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其中百亿级企业8家以上。 | 市经信局 |
19 | 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加快培育高市值制造业企业,加快推动鸿禧能源、嘉特保温、恒业电子等重点企业完成上市。到2027年,力争全市制造业上市企业达到 15家以上,总市值超 500亿元。 | 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20 | 推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 持续健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充分发挥专精特新服务联盟及长三角(嘉兴)专精特新企业服务基地平湖工作站作用,培育一批细分领域“小巨人”和产业集群“配套专家”企业。到2027年,累计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家。 | 市经信局 |
21 | 高质量推进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到2027年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6家以上。 | 市科技局 | |
22 | 健全“链长+链主企业+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标准体系”产业链模式 | 发挥“链长”和专项工作组作用,统筹产业链发展重大事项。引育一批“链主型”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协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自主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市商务局 |
23 | 组建产业链高端智库和专家服务团,助力链上企业提高关键部件制造技术、制定工业标准、掌握核心知识产权,不断增强产业链韧性。 | 市经信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科技局 | |
24 | 借力光电产业联盟、产业链联合党委、行业协会等组织,每年开展10场以上交流对接服务活动。 | 市经信局 | |
25 | 加快发展 服务型制造 | 开展服务型制造,引领带动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3家(个)以上。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 | 市经信局 |
26 | 推动企业 国际化发展 | 深化民营跨国公司“丝路领航”行动计划,遴选有条件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 市商务局 |
27 | 鼓励企业开展跨国投资并购,获取海外优质资源、技术和品牌。 | 市商务局 | |
28 | 支持企业优化供应链布局,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加快服装、箱包行业在全球建设海外仓。 | 市商务局 | |
(四)着力品质提升,打响“平湖制造”品牌 | |||
29 | 全面提升 质量水平 | 遴选1-2个特色产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一业一策”精准推进产业整体质量提升。到2027年,力争制造业领域中国质量奖获奖实现零的突破。 | 市市场监管局 |
30 | 实施“千争创万导入”行动,推进30家规上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 | 市市场监管局 | |
31 | 加强企业 品牌建设 | 强化区域品牌建设,扩大“平湖羽绒”区域品牌影响力,探索打造“平湖机床”区域品牌。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信局 |
32 | 推进“品字标”拓面增量,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动态管理、绩效管理。实施“千企创牌”行动,加大对企业自主品牌的培育支持力度。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信局 | |
33 | 到2027年,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35家以上,创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驰名商标。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经信局 | |
34 | 加快企业标准创新发展 | 引导企业专注质量提升,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争创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到2027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5项以上,形成一批关键性领域的先进标准。 | 市市场监管局 |
35 | 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提高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 | 市市场监管局 | |
36 | 加强知识 产权保护 | 重点瞄准优势产业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关键技术等领域,培育发掘一批高价值专利。 | 市市场监管局 |
37 |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探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快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快速应对机制。 |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司法局 | |
(五)着力“两化”改造,引领“智造”跨越 | |||
38 | 加快构建智能制造创新体系 | 依托专家智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推进智能制造创新载体建设,围绕智能传感、工业母机、增材制造、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大力发展智能装备、节能设备、工业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 | 市经信局 |
39 | 打造数字化改造升级版 | 支持一批企业开展工艺装备、生产过程、终端产品及生产运维的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形成一批行业共性解决方案。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安全化管控、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网络化协同等8大应用场景,培育“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云上企业”。到2027年,每年实施100项以上数字化改造项目,累计建成未来工厂2家、省级智能工厂15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20家、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10家。 | 市经信局 |
40 | 打造绿色化改造升级版 | 以重点用能企业为主体,推动企业对标先进能效标准、碳效水平,实施技术改造、推广清洁能源、开展清洁生产、强化绿色设计、生产绿色产品,加快构建以绿色工厂为核心的绿色制造体系,引领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转型。到2027年,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3家,累计节约用能20万吨标准煤。 | 市经信局 |
(六)着力创新强工,增强制造业发展动能 | |||
41 |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深入推广产业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模式,由政府、企业点题、出资,面向各类创新主体竞榜、揭榜,征集解决方案,组织协同攻关,集中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每年实施一批重点研发项目。 | 市科技局 |
42 |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 | 围绕光电通信、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C3及关联产品、生物医药、航空航天、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关键产业链,不断夯实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工业基础软件等“五大基础”,加快形成高能级产业基础体系。 | 市经信局、 市发改局、 市科技局 |
43 | 深入实施首台(套)提升工程,组织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形成一批首台(套)工业基础产品。 | 市经信局 | |
44 | 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 聚焦我市重点培育的行业领域,依托上海交大智能光电研究院、中标院长三角分院、浙工大新材料研究院等高端创新平台,常态化开展院企银企双向对接活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打造智造创新强市示范科研平台。 | 市科技局、 市金融办、 市经信局 |
45 | 建设重大 创新载体 |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建设,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培育体系,加强服务指导,做好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 | 市经信局 |
46 | 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高校院所牵头组建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 |
(七)保障措施 | |||
47 | 强化财政支持 | 积极向上争取各类制造业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平台、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 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 |
48 | 2024年至2027年,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1%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 | 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 |
49 | 强化基金引导 | 强化产业基金支撑,推动市金控公司实体化运作,深化与上海、深圳等地优质市场化基金的合作,重点关注引领型、种子型项目,开展“以投促招、招投联动”。 | 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50 | 积极参与总规模50亿元的省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专项基金建设。 | 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51 | 到2027年,全市各类科创基金总规模达150亿元以上。 | 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 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 |
52 | 创新金融服务 | 稳步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力争每年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0亿元以上。加大金融支持,探索推出重点产业链“亩均优享贷”等破格优惠金融产品,加大对关键领域优质企业的信贷支持。 | 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人行平湖市支行、 嘉兴银保监分局 平湖监管组 |
53 | 加强用地保障 | 全市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各地在每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力度。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 |
54 |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项目全力向上申报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奖励预支指标(含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 | 市发改局、 市经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5 | 加强用能保障 | 建立健全能耗双控与重点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以及产业扶持政策等协同机制。 | 市发改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信局 |
56 | 建立完善“两高”项目产能、能耗、煤耗等量替代制度,强化对“两高”项目的闭环管理.在确保完成全市“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前提下,推动镇街道能耗强度下降目标跨区域平衡。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 | 市发改局 | |
57 | 加强人才支撑 | 加快实施平湖技师学院扩建工程,推进一流技师学院建设,推进3所职业院校6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能力。 | 市教育局 |
58 | 深化“双元制”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为先进制造业企业订单式培养人才。探索我市职业院校与省外院校跨区域合作培养模式,进一步加大优质技能人才的供给。 | 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育局、 市总工会、团市委 | |
59 | 加强与德国手工业协会、德国海外商会合作,联合开展师资培训和人才培养,提升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 | 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 市经信局 | |
60 | 健全工作体系 | 按照清单化、项目化、数字化要求,建立五年任务、年度计划、季度跟踪的落实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目标落实落细。 | 市工业强市领导 小组办公室 |
61 | 制定重点集群专项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措施和政策。 | 市工业强市领导 小组办公室 | |
62 | 加强考核评价,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的镇街道和部门予以褒扬激励。 | 市工业强市领导 小组办公室 |
附件3
2023年平湖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镇(街道)目标任务分解
序号 | 指标名称 | 当湖街道 | 经开区 | 曹桥街道 | 新埭镇 | 新仓镇 | 独山港区 | 广陈镇 | 林埭镇 | 全市 | 责任部门 |
1 |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 5 | 10 | 8 | 10 | 10 | 8 | 5 | 5 | 7 | 市经信局 |
2 | 制造业投资(亿元) | 0.8 | 41 | 8.2 | 12.2 | 12.2 | 40.5 | 1.55 | 1.55 | 118 | 市经信局 |
3 | 规上工业亩均税收(万元/亩) | 15 | 49 | 27 | 14 | 24 | 37 | 14 | 17 | 35 | 市经信局 |
4 | 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万元/亩) | 89 | 255 | 155 | 136 | 178 | 221 | 81 | 129 | 205 | 市经信局 |
5 | 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6 | 6 | 6 | 6 | 6 | 6 | 6 | 6 | 6 | 市经信局 |
6 | 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 4.4 | 2.2 | 3.6 | 4.3 | 3.3 | 2 | 3.5 | 3.2 | 2.2 | 市科技局 |
7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 比重(%) | 42 | 82 | 74 | 70 | 71 | 49 | 48 | 74 | 69 | 市科技局 |
8 | 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51 | 367 | 123 | 86 | 64 | 154 | 70 | 38 | 953 | 市市场监管局 |
9 |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 | - | 15 | 20 | 20 | 20 | 20 | 15 | 15 | 15 | 市经信局 |
10 | “浙江制造”标准(项) | 1 | 2 | 1 | 2 | 2 | 2 | 1 | 1 | 5 | 市市场监管局 |
11 | “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企业(家) | 1 | 2 | 1 | 2 | 2 | 2 | 1 | 1 | 7 | 市市场监管局 |
12 | 高耗低效整治企业数(家) | 20 | 80 | 25 | 50 | 25 | 65 | 15 | 20 | 300 | 市经信局 |
13 | 高耗低效整治腾出用地面积(亩) | 150 | 810 | 250 | 810 | 260 | 810 | 205 | 205 | 3500 | 市经信局 |
14 | 高耗低效整治腾出能耗空间(万吨标准煤) | 0.015 | 0.75 | 0.975 | 0.225 | 0.225 | 2.25 | 0.03 | 0.03 | 4.5 | 市经信局 |
15 | 规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 待嘉兴市发改委确定后另行下达 | 市发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