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3-04-24 14:22
  •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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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医保〔2021〕62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联合审查现场综合评估等流程,现将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建议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机构类型

营业场所具体地址

1

浙江长红大药房有限公司新嘉荟城店

零售药店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兴平一路299号嘉荟商业广场5幢121室东侧和北侧122室

2

浙江嘉贝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平湖龙盛蓝郡连锁店

零售药店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小港路 112 号

3

平湖当湖绿康老年护理院

医疗机构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长江新村 66 号 1号楼

4

平湖众诺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虎啸北路3 幢 16 号营业房

公示期7天2023424日至2023430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平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573-85631779

 

平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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