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贯彻浙江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贯彻浙江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承接落实方案的通知》(嘉政发〔2023〕3号)。

二、主要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嘉兴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平湖实际,就贯彻省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制定承接落实方案。

三、主要内容

《承接落实方案》包含8个方面共60条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是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包含精准财政资金投向、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强化用能要素保障、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等5条措施。

二是科技创新政策。包含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实施海外与外资研发机构激励政策、实施双创载体激励政策、加大科技型企业核心技术保护力度等12条措施。

三是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包含统筹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强化金融支持服务、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大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等6条措施。

四是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包含落实财政资金保障、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支持培育服务业“兴平工程”企业、强化服务业人才支撑、支持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稳进提质、支持互联网服务能级提升、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7条措施。

五是交通强市建设政策。包含增强资金要素保障能力、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支持多式联运发展、便利货运车船通行、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5条措施。

六是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包含强化财政资金支持、持续释放传统消费潜力、引导企业规范发展、鼓励消费新场景建设、加大外贸支持力度、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大涉外企业科创金融支持、鼓励外商投资项目快速落地、鼓励招大引强选优等9条措施。

七是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包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力度、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推进乡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双强”行动、持续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动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10条措施。

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包含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推进“优学平湖”、支持推进“病有良医”、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支持推进“弱有众扶”等6条措施。

《承接落实方案》还包含一张清单,即《平湖市积极争取上级政策事项清单》。

四、实施时间

《承接落实方案》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全年实施有效。

五、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73-856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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