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湖市推进“幼有善育”打造“善育便民”平湖样板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3-05-23 10:5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实施优生优育保障行动和儿童健康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构建全链条、一体化善育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幼有善育”,根据《平湖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以提供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促进儿童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聚焦0—6岁目标人群和生育、养育环节,加强系统谋划,注重规划协同,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项目支撑,强化改革创新,推进数字赋能,构建优质、普惠、均衡、便捷的“幼有善育”服务体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打造“善育便民”平湖样板,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金平湖璀璨明珠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

二、主要目标

——健康水平持续提升。着力打造“母婴安全示范市”,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位,儿童健康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市级医疗机构完成产科资源整合提升,推进儿童医疗服务资源合理布局、精准下沉,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建立。

——托育服务普惠便捷。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城镇社区15分钟托育服务圈基本形成。到2027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5.5个。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的全周期健康服务扎实推进,优质、均衡、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基本形成,儿童重点健康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数字应用加快发展。依托“善育在嘉”平台,不断深化婴育数字服务功能,及时维护更新智慧托育管理系统,数字化便民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表  平湖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幼有善育”五年指标

序号

指  标

2022年

2023年

目标值

2024年

目标值

2025年

目标值

2026年

目标值

2027年

目标值

1

婴儿死亡率(‰)

1.44

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36

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3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3.69

3.80

4.00

4.60

5.00

5.50

4

普惠托位占比(%)

45

50

55

60

65

70

5

镇(街道)托育机构覆盖率(%)

100

6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80

85

90

95

95

95

7

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

85

85

90

90

90

90

8

“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个)

0

2

3

3

3

3

9

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

70

75

80

85

90

90

10

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名)

1.0

>1.2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健全生育全程服务体系

1.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不断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综合性医院(含中医院,下同)为支撑、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格的市、镇、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数据质控,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专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到2027年,市级完成产科资源整合提升,镇村两级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2.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大力普及出生缺陷预防知识,提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加强出生缺陷残疾儿童康复和救助,建立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救助等全周期工作机制,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受益人群,免费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病种由4种增至29种。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加强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等重点病种监测,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均控制在1‰以内。

3.打造“母婴安全示范市”。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全面推进风险防范、危重救治、固本强基和数字赋能四大提升行动。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标准化,推动市妇保院标准化建设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组建市级技术专家团队,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急救、会诊、转诊机制,畅通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建立多学科组建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小组,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二)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1.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全市托育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建设,完善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5种模式为主,以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大力推进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服务。强化“家门口”服务意识,根据“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的要求,采取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快普惠托育机构建设。在未来社区建设中,实现托育机构全覆盖。每千人托位数、普惠托位占比逐年提高。

2.建设托育服务指导体系。推进医育结合,加快推进全市“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建设,为婴幼儿提供保健护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家庭养育等一体化服务。推进已备案托育机构建立卫生保健指导员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健康宣教,督促托育机构落实婴幼儿健康监测和卫生保健工作。到2027年,30%的镇街道建成“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

3.加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建立托育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业务指导、检查评估以及安全保障等制度,加强托育机构运营过程监管,确保托育服务质量和婴幼儿安全。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审查和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升托育队伍服务技能。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服务模式可复制的托育服务示范单位。到2027年,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

(三)全面实施儿童健康促进行动

1.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健全儿童医疗服务体系,推动优质儿童医疗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完善儿科分级诊疗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均设置儿童诊疗科目;推进全市儿童医疗专科发展,引导儿科多发病、常见病在基层首诊和区域内就诊。到2027年,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1.2名以上。

2.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行动。全面推进医防融合,实施国家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社区和家庭。推进0-3岁婴幼儿发育监测筛查和干预,标准化建设市、镇、村三级筛查网络,根据不同筛查结果、按照不同等级转诊,建立分级筛查、诊断、治疗体系,推进“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周期儿童健康服务,形成儿童保健分级诊疗新格局。开展儿童眼保健、口腔保健、母乳喂养、儿童营养等健康指导,提升儿童健康水平。加大育儿知识宣教,提高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到2027年,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提升儿童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医院设立中医儿科,鼓励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专科服务。建立儿童近视、肥胖及相关慢性病、心理脆弱、孤独症、脊柱侧弯、龋齿等儿童重点疾病的中西医防控机制,制定推广中西医结合儿科诊疗方案。积极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将中医药融入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各个环节。到2027年,市妇幼保健院、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四)加快提升婴育数智服务能力

1.推进婴育服务数字化集成应用。依托“浙有善育”平台,加快推进婴育服务数字化在平湖的应用,整合多源数据,搭建儿童健康数字平台,统筹推进出生、儿童健康和托育服务等信息互通,实现孕期、产后、育儿、医疗等全周期健康指导服务,推动儿童健康数据信息在政府管理、便民应用等领域的应用。

2.推进“善育在嘉”智慧平台应用。推进智慧托育便民服务应用,对托育机构、社区驿站、养育照护小组、家庭托育点、实训基地等资源信息进行归集,实现托育资源布局实时监控“一张网”;开展托育从业人员网络培训,实现托育人员技能培训和考试发证“一网办”;协助完善服务应用功能,实现托育智慧服务“一键通”。扩大“浙里办”系统中办托、入托一件事等应用范围,指导开展“生长自测”“喂养自测”等家庭育儿模块使用,全流程为机构办托、家庭入托及育儿指导提供集成服务。

3.推进“出生一件事”网上联办。持续深化“浙里办”母子健康专区服务内涵。相关部门协同提升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服务。全面推广2.0版联办系统,推进出生医学证明、落户登记、医保参保、预防接种证等多证联办。提高出生“一件事”掌办率。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同。市卫生健康局加强“幼有善育”公共服务优享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市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等按照职责任务,推动落实,并加强对各镇街道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强化监测评价。按照《平湖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推进方案(2023—2027年)》和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分解年度任务和季度举措,确定工作目标。加强对任务目标的定量监测和定性评价,进行数字化展示,及时开展工作调度,跟踪评价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幼有善育”部门会商,研究讨论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对策。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幼有善育”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民众参与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典型培育,注重示范引领,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报道,为推进“幼有善育”公共服务优享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平湖市2023年“幼有善育”核心指标和重点指标清单

2.平湖市2023年“幼有善育”重大任务清单


附件1

平湖市2023年“幼有善育”核心指标和重点指标清单

序号

指  标

2023年

工作时序

目标值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3.8

3.5

3.6

3.7

3.8

2

普惠托位占比(%)

50

≥46

≥48

≥49

≥50

3

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

85

≥81

≥82

≥83

≥85

4

“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个)

2

0

1

1

2



附件2

平湖市2023年“幼有善育”重大任务清单


序号

项目

任务清单



1

加大

托育

服务

供给

项目

1.持续推进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8个。


2.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扩大普惠托育资源供给,普惠性托育机构实现镇(街道)全覆盖,普惠托位占比达到50%。


3.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员专场培训,加大人员培训,全年完成300人次培训。


4.及时在线更新完善“浙有善育智慧托育婴育数字化集成应用”中相关信息。


2

实施

妇幼

能力

提升

项目

1.市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2.每个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专业从事儿童保健、妇女(含孕产)保健的医生各2名,至少配备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儿科或全科医生1名。


3.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完成年度绩效考核。


4.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3

提升

出生

人口

质量

项目

1.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新生儿疾病筛查26项检测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现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全覆盖。


2.落实省出生缺陷等儿童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办法。


3.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加强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等重点病种监测,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