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平湖市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园)积分分数的公示(三) |
||
|
||
根据《平湖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平委办发〔2021〕24号)规定,经申请人提出申请,相关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审核、评分,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申请对象共410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新居民申请入学(园)积分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积分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经核实有误的将予以更正,逾期概不受理。 二、公示网址: 1.平湖公安微信公众号5月30日推文《关于2023年平湖市新居民随迁子女入学(园)积分分数的公示(三)》; 2.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查看; 3.登录“平湖市人民政府网”——本市部门单位——公安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中查看。
三、复核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向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提出分数查询复核申请。 特别说明:申请人逾期没有对积分分数提出查询复核申请的,视为对积分分数无异议。逾期查分,各积分受理窗口不予受理。
平湖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5月30日
2023年平湖市入学(园)积分申请人名单公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