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埭镇国有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 制定背景

为加强新埭镇直管公房管理,合理配置直管公房资源,规范直管公房租赁行为,保障直管公房使用安全。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平湖市国有直管公房管理暂行办法》

三、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开始由新埭镇国资办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牵头起草工作。

2022年12月与新埭社区、公安派出所、村镇建设管理办、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等相关部门商讨办法具体内容。

2023年2月24日将草案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2023年3月10日提交本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起草科室根据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镇班子会议集体审议。

2023年3月28日经镇班子会议集体审议通过。

2023年4月7日向市司法局提请登记备案。

2023年4月24日根据市司法局备案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发文。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为八部分,主要为总则、直管公房租赁管理、租金管理、调配管理、维修管理、安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一)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背景、办法适用范围和办法实施部门。

(二)直管公房租赁管理。明确了直管公房的分类,申请直管公房需满足的条件以及需提交的材料,申请租赁程序及租赁变更手续,非住宅类直管公房租赁形式,直管公房续租程序,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以及承租人使用规定。

(三)租金管理。明确了直管公房租金收缴标准及租金收缴规定。

(四)调配管理。明确了直管公房的调配程序。

(五)维修管理。明确了直管公房维修的程序和维修范围。

(六)安全管理。明确了直管公房管理方和承租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七)法律责任。明确了直管公房管理方和承租方涉及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附则。明确了办法开始施行的时间。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本办法适用于新埭镇行政区域内国有直管公房。

六、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3年4月24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5月24日。

七、术语释义

直管公房,是指产权属国家所有,由镇财政办代表镇政府直接管理的房屋。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3-8562509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