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拟补助项目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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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18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将平湖市2022年度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拟补助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6日,共7天。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 联系人: 周皓天 叶 腾 联系电话:85630509 85620836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9日 附:平湖市2022年度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拟补助项目情况表 平湖市2022年度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拟补助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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