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3-06-20 16:20
  •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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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勤英 胡惠华张红梅徐春艳郭利燕钱海英唐国中金菊华王健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盲道建设和管理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建设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人行道属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 盲道是人行道重要组成部分,在疏导城市交通、展现文明风貌和人文关怀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我市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管养职能由不同主体负责,通过各主体间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强化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各阶段的管理,不断促进人行道更加畅通、盲道设施更加完善。

1.你们提出的“做好规划,规范建设”。一是科学规划设计,把好盲道建设管理源头关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是建设城市道路的第一关键环节,在规划设计阶段将盲道部分前置考虑能降低后期改造和管理的成本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政策、用地等条件允许情况下,将各类管线尽量设置在道路红线外5米范围内,缓解人行道承载过多设施的压力,从而避免出现大量管线检查井设置在人行道上导致盲道中断的现象。在方案评审和规划验收时重视盲道的通、顺、畅和缘石坡道长度宽度以及提示盲道的规范设置。二是加强建设监管,把好盲道建设管理事中关在城市道路建设环节将盲道建设摆在工程建设重要位置,在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中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的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处置,发现有关盲道问题需及时整改。盲道要保持贯通,各类检查井盖不得中断盲道。对在建的道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设计和规范施工,汽车停车位划在盲道盲道是险道等正在整改。遇到电力井通讯井等井盖设施占用人行道导致盲道无处设置的,探索采用井盖上安装不锈钢盲道、施划热熔盲道等方式解决盲道中断问题。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管理,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提升道路修复质量。对地块开发的规划道口处缘石坡道与城市道路(地块出入口)接顺或设置提示盲道,施工完成后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要求规范的,一律进行整改。

2.你们提出的“加强宣传、规范管理”。一是坚持年度集中排查、日常巡查,积极发挥路长制、数字城管等组织作用,对发现的人行道盲道破损等问题及时修缮。对既有城市道路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在电力井、通讯井、桥面等特殊位置盲道通、顺、畅,确保路口、出入口缘石坡道合理、合情设置,确保人行道零星维修及时、到位,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二是在近几年严管路段的基础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和交警大队不断扩大严管路段,同时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逐步铺开人行道违停抓拍,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占用人行盲道要坚决取缔,如御龙湾小区门口西北侧地毯钉在盲道上要坚决取缔。三是通过红色物业“随手拍”、文明啄木鸟志愿巡查等社会力量,鼓励市民随时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城市精细管理要求对小微破损做到24小时整改完成、大面积缺损10日整改完成。四是对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乱停放、摊点乱设置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将加强拖移与管控力度,不定期开展人行道障碍物联合整治行动。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我市城市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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