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816/2023-2242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平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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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13年,我省各地根据中央、省政府相关要求,制定并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办法。我市早在2013年9月就制定了《平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平政办发〔2013〕141号)和《平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平政办发〔2013〕143号)。同年11月,省财政厅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浙财预〔2013〕46号)。2015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5〕41号),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及其收益收缴提出了新要求。省财政厅在2018年以浙财预〔2018〕51号文件,对2013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嘉兴后来也只有市级层面对收益收取比例进行了调整,县市区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和收益收缴办法一直未更新。 随着预算制度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处置收入等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省政府对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也提高到了30%。我市2013年制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和收益收取办法已经与之不匹配。2022年,平湖市审计局在对我市某市属国企审计时发现该公司国有资产收益671.93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作为嘉兴市级层面发布的“七张问题清单”要求整改。我市在“点上整改”时,已完成该公司未交收益的收缴。在“举一反三”整改时,开展了市属国企货币资金专项清查,5家国企共上交代管资产处置收入(包括拆迁补偿)、净利润、股权股息、清算收入等4230多万元。在“建章立制”整改中,提出了修订《平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和《平湖市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的整改措施。2023年审计局在对我局同级审时也提出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收益收取不规范问题。 为此,结合上级最新精神和“七张问题清单”整改工作要求,拟从制度上予以完善,修订《平湖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5〕41号) 4.《浙江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浙财预〔2018〕51号) 三、起草过程 2022年12月开始由市财政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 2023年3月启动了办法修订工作,财政局预算、国资相关科室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对办法进行完善。 2023年5月26日-6月5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 5月29日起征求各镇街道、部门和市属国企意见,截至6月6日未收到意见建议。 6月6日根据财政局法规科意见,将“条文式”进行修改,并对部分表述进行完善,6月14日根据省财政厅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将国资预算单位细分为国资预算单位和国资预算企业,并完善相关表述。 6月19日,局党委上会集体审议通过,6月21日局长签发,6月22日报备案通过。 四、主要内容 市财政局为实施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负责制(修)订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收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负责审核和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草案,并按规定报送审议;批复市级国资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按规定公开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等情况。 国资预算单位组织所监管(所属)市级国资预算企业编报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并进行审核;编制本单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批复所监管(所属)市级国资预算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组织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组织和监督所监管(所属)市级国资预算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组织或实施对所监管(所属)市级国资预算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国资预算企业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按照规定申报、上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批复安排支出,报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决算、绩效管理等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适用对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单位及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 六、新旧政策对比 明确国资预算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以不同类型按比例上交。我市2013年制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和收益收取办法已经与上级文件精神不匹配。结合省财政厅做法,我市此次修改将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和收益收取办法合二为一。 七、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3年6月21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1月1日(如文件涉及的内容为阶段性工作的,请同时注明文件的有效期)。 八、术语释义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市政府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产业基金,是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控风险”的原则进行设立和运作基金。其设立的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我市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九、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3-8562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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