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02232696/2023-2242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平湖市残疾人联合会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发文字号:
- 平残联〔2023〕6号
关于开展平湖市2022年度“最美残疾人”“最美共富典范”“最美助残人士”“最美助残团队”“最佳助残共富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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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湖市2022年度“最美残疾人” “最美共富典范”“最美助残人士”“最美助残团队”“最佳助残共富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残联: 为表彰先进,树立模范,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平湖市“最美残疾人”“最美共富典范”“最美助残人士”“最美助残团队”“最佳助残共富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平湖市“最美残疾人”5名; 2.平湖市“最美共富典范”5名; 3.平湖市“最美助残人士”5名; 4.平湖市“最美助残团队”5名; 5.平湖市“最佳助残共富项目”10个。 二、评选条件 (一)“最美残疾人”评选条件 1.平湖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具有身残志坚、热爱生活、自强不息、不怕困难等精神品质。 2.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事迹感人,在残疾人中得到普遍赞誉,有较好的社会影响;有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或发表文章、论文,取得显著经济与社会效益;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乐于奉献,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在其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3.无违法违纪和重大不良记录行为。 (二)“最美共富典范”评选条件 1.平湖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具有身残志坚、热爱生活、自强不息、不怕困难等精神品质。 2.自主创业取得成效,并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吸纳残疾人就业增收,得到残疾人和社会广泛赞誉、普遍认可;积极推动残疾人文体事业发展,满足残疾人精神多元化需求方面贡献突出的。 3.无违法违纪和重大不良记录行为。 (三)“最美助残人士”评选条件 1.具有深厚的人道主义情怀,长期关心、帮助残疾人,积极参与助残扶残活动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主动为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排忧解难,有生动感人、特色鲜明的事迹,受到社会和残疾人普遍好评,在当地有良好的口碑和较高的美誉度。 3.无违法违纪和重大不良记录行为。 4.原则上不推荐残疾人家庭成员和残疾人工作者。 (四)“最美助残团队”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平等、融合、共享、阳光”理念,积极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公益形象好,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的单位。 2.积极推进《平湖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共同富裕总目标,致力于共建共享、残健融合友好环境建设,措施有力,特色鲜明,成绩突出,带头示范性强。 3.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努力为残疾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走在前列,广大残疾人获得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五)平湖市最佳助残共富项目评选条件 1.各类以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为目的,在推动残疾人就业增收、精神共富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帮助,成效显著,残疾人满意度高,社会反响大的项目。 2.参评项目开展时间不得少于1年。 三、评选方式 (一)组织推荐。 各镇(街道)应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参与评议推荐活动,并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推荐对象为个人的,上报前须提请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有无违法的情况;候选人是公职人员的,还须征求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征集推荐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8日。推荐材料请于2023年4月18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市残联办公室。 推荐材料包括: (1)《“最美残疾人”“最美共富典范”“最美助残人士”“最美助残团队”评选活动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 (2)1500字以内的详细事迹材料及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纸质版、电子版); (3)相关照片3张(“最美残疾人”“最美共富典范”“最美助残人士”上交个人证件照1张,事迹照2张;参评最美助残团队”的上交团队合影1张,事迹照2张,照片以JPG格式,大小不小于2M)。 (二)资格审定。市残联将组织人员将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产生“最美残疾人”“最美共富典范”“最美助残人士”“最美助残团队”初步人选。评审期间还将开展网络投票,投票结果纳入综合评审范畴。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疑议后予以最后确定。 (三)表彰宣传。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对“最美残疾人”“最美共富典范”“最美助残人士”“最美助残团队”进行表彰,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此次评选活动是深化我市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的重要载体,对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传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具有重要意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认真部署,深入挖掘当地残疾人事业先进典型,精心统筹做好本次推选宣传工作。 (二)严格标准,注重质量。把握导向,面向基层,注重向基层一线工作者倾斜。推选和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最美”和先进的文明道德底蕴,严把政治关、实绩关、廉洁关、形象关;坚持好中选优,不搞“平衡照顾”,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真正把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过得硬的典型推选出来,使推出的典型事迹真实温暖又触人心弦。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多角度、多方位、多形式宣传“最美”人物(团队)的感人事迹,让宣传有厚度、有深度、有温度。要把推选过程作为为残疾人事业聚力赋能的过程,为持续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请各地残联将当地候选人推荐材料整理汇总后,于2023年4月18日前报送至市残联办公室,联系人:李芳,联系电话:18267372396、652396(浙政钉同号),联系地址:平湖市残联703办公室,电子邮箱:canlian@pinghu.gov.cn。
附件: 1.平湖市“最美残疾人”评选活动推荐表 2.平湖市“最美共富典范”评选活动推荐表 3.平湖市“最美助残团队”评选活动推荐表 4.平湖市“最美助残项目”评选活动推荐表 5.平湖市“最佳助残共富项目”评选活动推荐表
平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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