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3-06-09 14:49
  •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 浏览次数:

赵虹、李峰、沈建锋、盛东平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十四届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机制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平湖市教育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进程,提高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率先实现等级幼儿园全覆盖,镇中心幼儿园公办化全覆盖,全市公办在园幼儿占比72.51%。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97.69%,位列嘉兴第一。先后被评为全国幼儿教育先进县(市)、浙江省首届幼儿园指导纲要实验县(市)。2021年,被确定为浙江省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验区。学前教育相关工作经验在《中国教育报》《浙江日报》作专题报道。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机制是我们共同的努力方向,你们的提案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你们提出的确保学前教育的公平性,体现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2022年成功通过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验收。我市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逐年提高,2022年我市国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到2.52亿元,占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10.51%。学前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达到15723元,比2021年提高6.47%。但幼儿园收费与成本挂钩,在目前办学成本逐年增长的情况下,根据成本分担机制,在下次调价时政府和家长所承担的费用都会有所增长。

2.你们提出的促进学前教育资源的均衡化,体现学前教育的普惠性我市先后出台《平湖市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意见》《中共平湖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构建了“以市为主,镇街道参与”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充分调动镇街道的积极性,2019年体制调整以来,镇街道已投入3.93亿建设6所幼儿园,有力提高了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水平。

深化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落实幼儿园“公益性普惠性”要求,切实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五同步”。安排财政预算,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有序扩大城镇学前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农村幼儿园布局,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7.32亿元,新建公办幼儿园14所,新增建筑面积11.11万平方米,新增学位4170个。通过落实《平湖市促进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办法》,大力提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5200元用于普惠性民办园补助。

    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 2021—2025年)》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目前已有徐埭幼儿园、乍浦中心幼儿园、天妃幼儿园3所公办幼儿园举办了托班;同时也积极引导阳光·永丰幼儿园、新多幼儿园、瑞杰幼儿园等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的托育服务。为进一步鼓励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目前由卫健局牵头,正在制定普惠性幼儿园托幼一体奖补标准。

我市科学制订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配备数量,专任教师人数从2011年的664人,增加到2021年的1277人。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确保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保证培训经费的足额投入和持续增长,非编教师、民办教师培训全覆盖,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加强党建引领下的学前教育教职工队伍建设,着力培育骨干教师团队,近年来培养了省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34人;着力加强非编教师培养,将其纳入名师评选、高级职称评聘范围,为解决民办幼儿园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实行培训免收费政策,有效带动民办幼儿园教师发展;着力提升教辅人员服务能力,以保育员、保安、面点师技能大赛等方式打造“后勤保障风景线”;着力助推幼儿园男教师成长团专业成长,聚焦式系列研讨,主题式专场展示等,使27名幼教男教师在园作用发挥明显,整体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

3.你们提出的优化空间布局,体现学前教育的便民性我们正在编制新一轮的学校布局规划,目前正在根据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的优化。本次修编与以往最大的不同是将接下来计划新建的学校选址在规划上精确定位,优先保证教育项目用地。新修编的规划以我市未来人口预测为基础,精准测算区域内各学段学位需求。

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相关规定,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非专用学生接送车。同时,省公安交警部门已不再审批非专用学生接送车运营证,参考周边县市,也没有公办学校政府出资提供校车服务的先例。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已经多次跟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沟通,城区、乡镇交通遵循的是优先发展公交,优化公交线路,以公共交通工具来解决学生上下学。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教育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经办人:姚吉吉     联系电话:85236903

                                

 

平湖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