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嘉医保〔2021〕62号)文件规定,经医药机构自愿申请、联合审查、现场综合评估等流程,现将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建议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机构类型 | 营业场所具体地址 | 1 | 浙江嘉贝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平湖广陈镇店 | 药店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广陈镇广前路375号、377号 | 2 | 浙江嘉贝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平湖通界桥店 | 药店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春泉街76号 | 3 | 嘉善县百姓缘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平湖三港路店 | 药店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三港路180、182号 | 4 | 平湖当湖淋雅口腔门诊部 | 门诊部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南市路890-928号、曹兑路2-12号三楼305室 | 5 | 平湖禾平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药店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钟埭街道平成路692号一层、694号 | 6 | 浙江长红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乍浦港龙店 | 药店 | 浙江省嘉兴市港区外环中路170、172号(原乍浦外环东路167、171号) | 7 | 平湖钟埭东慧口腔门诊部 | 门诊部 | 平湖市钟埭街道兴平一路299嘉荟商业广场6幢4层409A | 8 | 平湖当湖复尔世博口腔门诊部 | 门诊部 | 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788号402室 | 9 | 平湖当湖麦芽口腔门诊部 | 门诊部 | 平湖市当湖街道城南西路228号、236号、238号 | 10 | 平湖壹品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 门诊部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叔同路1号2楼 |
公示期为7天,即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平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573-85631779。 平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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