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28486189/2023-22447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平湖公积金中心顺利完成年度结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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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现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利息已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本次计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共为全市153397名缴存人结付住房公积金利息7104.57万元,结息金额较上年度增长842.94万元,同比增长13.46%,人均结息金额463.15元,同比增长9.93% 。 结息资金将自动存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纳入以后年度结息基数,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缴存职工已陆续收到中心推送的结息短信,也可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等多种渠道查询到入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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