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四批)

  • 发布时间: 2023-08-16 08:52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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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45

D20230802004

41

 

 

 

 

 

 

 

 

 

 








平湖独山港镇小营头村原平湖市水口电镀厂,现改名为水口金属表面处理厂,目前原址厂房已经拆除(原址在乍全线与引港路交叉口平湖市冶金设备制造厂对面、有绿网围栏作为标识)。以前从事电镀、电泳生产,期间趁下雨天通过下水道偷排电镀液废水,2017年曾被浙江卫视报道过。反映:1.处理厂原址土壤重金属超标,旁边秧苗长势与其他地方不同;2.反对这种情况该企业(现水口金属表面处理厂)申请环评审批被地方通过。

 

平湖市

重金属

经核查,该举报件内容部分属实

(一)以前从事电镀、电泳生产,期间趁下雨天通过下水道偷排电镀液废水,2017年曾被浙江卫视报道过问题。

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调阅2017年相关工作资料,浙江卫视《今日聚焦》栏目记者在2017年5月8日至10日对独山港镇翁金线区域进行拍摄调查,发现平湖市水口金属表面处理厂初期雨水收集不到位,存在地面油迹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低洼地的隐患5月8日,原平湖市环境监测站对企业南侧外低洼地水体进行采样监测(采样时企业正在生产),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该低洼地水体为劣五类。从监测数据来看基本符合富营养化水体特征,未发现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原平湖市环境保护局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企业于6月3日前完成了初期雨水收集池建设、重新架空敷设废水输送管道、东南侧外废弃小微水体进行回填复垦等整改工作。同时,独山港镇将该厂列入“退散进集”整治,并于2017年6月完成在小营头村乍全线与引港路交叉口东厂址的关停退出工作。

(二)处理厂原址土壤重金属超标,旁边秧苗长势与其他地方不同问题。

经核查,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在对独山港镇小营头村乍全线与引港路交叉口东(原平湖市水口金属表面处理厂厂址)地块进行收回之后,独山港镇于2022年10月,开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该地块进行土壤调查,初调结果反馈该地块重金属超标,后于 20233月进入详调阶段,详细调查将8月底完成

经核查,原厂址旁边地块所种秧苗为旱季稻种,今年6月份开始栽种,与普通水稻(秀水519)有所区别。从现场核查情况看,目前该旱季稻种长势正常

(三)反对这种情况该企业(现水口金属表面处理厂)申请环评审批被地方通过问题。

经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平湖市水口金属表面处理厂201812月通过环评审批后搬至独山港镇聚福西路253号厂区(现址)内因场地面积、厂房结构等问题企业方申请提出在不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搬迁至独山港镇海振路1号厂区

经核查,平湖市水口金属表面处理厂现有已批项目主要涉及五金件的表面处理,包括发黑、电泳等工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并结合企业现有工艺流程,该项目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业。根据《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整合提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平湖市三线一单相关文件,本项目拟搬迁位置(独山港镇海振路1号厂区)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园1区”对照“清单5 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环境准入条件清单”,项目符合准入条件故予以通过。目前,项目暂未立项,环评编制工作尚未开展。

 

部分属实

(一)独山港镇根据原厂址地块的详细土壤调查结果开展相应处置工作。

(二)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项目立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平湖市三线一单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

(三)独山港镇会同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对平湖市水口金属表面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压实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维,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新厂区项目立项、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未办理完成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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