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平湖市幼儿园托班招生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8-18 14:46
  •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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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现制定2023年幼儿园托班招生办法。

一、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8月18~19日;各相关幼儿园。 

二、招生要求

(一)报名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班额要求:每班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具体以各幼儿园公告为准。

(三)情况说明:托班幼儿不直升小班(托班升小班按照2024学年小班招生政策需要重新报名)。

三、录取顺序

托班招生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如预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幼儿园托班计划招生数的,同等条件下将按照预报名幼儿年龄由大到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四、现场报名材料

1.平湖市户籍儿童:提供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非平湖市户籍儿童:原则上提供监护人平湖市范围内有效居住证或6个月以上流动人口登记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

幼儿园托育部保教费根据平湖市发改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发文的文件精神执行。

六、报名手续办理

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录取名单,预录取幼儿在规定时间内到妇保院或当地卫生院体检,凭体检健康手册于开班日办理报名手续,建立幼儿档案。(录取名单以幼儿园公众号发布、校门口张贴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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