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平湖市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规模以下企业)公示

  • 发布时间: 2023-08-22 17:09
  • 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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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深化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政发〔2021〕10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平湖市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规模以下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9日。如有异议,请与亩均办联系。

联系电话:85630410。地址:市行政中心1号楼410办公室

平湖市“亩均论英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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