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 X20230802001 | 46 | 1、平湖市独山港镇穗轮村郑家河多年存在严重污染情况,河水发黄发臭。2、独山港镇穗轮村不到两百米段存在将有色金属污染物转移到独山港海涂淹埋的情况,污染物为独山港镇工业毒布料固废,地方回复信息为建筑垃圾,当成建筑垃圾处理。 | 平湖市 | 固废 | 经核查,该信访件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一)平湖市独山港镇穗轮村郑家河多年存在严重污染情况,河水发黄发臭问题。 经核查,该条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独山港镇穗轮村郑家河沿河企业(5家)发展较早,均为五金加工生产企业,在早期生产过程中存在环境管理不到位,厂区地表径流及雨污混排(未铺设二级污水管网)入河问题。另有沿河农户(25家)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及沿河部分农田(约165亩)尾水排入河道问题。上述几方面原因导致穗轮村郑家河(涉及河段200米)出现河水水质异常,对此独山港镇于2012年完成对穗轮村区域二级污水管网的铺设,沿河5家企业污水全部纳管排放,25户农户污水全部通过生态池处理排放;2014年对穗轮村郑家河(涉及河段200米)进行全方位整治,河道水质状况有所好转。 2021年12月,穗轮村在河道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郑家桥西侧郑家河约200米左右河水发黄后立刻启动了应急响应程序,在河道两端修筑围堰。2021年12月21日,独山港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郑家河涉事河道水质进行应急检测,检测报告显示为劣五类水体。分析原因为:该段河道长时间未进行清淤,有机质通过雨水冲刷入河后大量沉淀、发酵;同时,由于该段河道靠近浜底区域,水体无法自循环,流动性差,导致水质恶化。12月24日,独山港镇立即采取措施,将涉事河段河水抽至污水管网,河水抽干后河床表面的黑色淤泥作为危废委托嘉兴市众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专业化处置,共计10.62吨。随后开展河道清淤作业,穗轮村委托平湖市全塘镇明兵河道疏浚队进行河道清淤及淤泥外运。因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淤泥含水率过高,无法达到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处置接收要求,故2022年1月1日独山港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郑家河涉事河道清淤淤泥进行检测,在检测报告显示未见异常的情况下,通过槽罐车统一装运至独山港镇集港路海涂临时堆放点进行自然沥干;同时,将临时堆放点淤泥沥干过程中产生的区域表层水抽至污水管网。2022年6月,将沥干的淤泥运至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共计处置淤泥241.82吨。后续独山港镇对该海涂淤泥临时堆放点进行了土地平整。 经核查,独山港镇于2019年开始开展污水零直排工作,穗轮村郑家河沿河的4家企业(平湖市穗轮钢管制品有限公司、平湖市飞轮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平湖市搏冠表面装饰有限公司、平湖市华镁五金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至12月陆续通过蓄水验收,其中平湖市明辉五金喷塑厂至今未通过验收。 2023年8月5日,嘉兴市平湖生态环境监测站对独山港镇穗轮村郑家河郑家桥西侧河道约200米进行布点水质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氨氮在1.72mg/L-4.24mg/L之间。原因分析为25户农户生态池未定期清理,处理效果大为减弱,生活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即排入河道。 (二)独山港穗轮村不到两百米段存在将有色金属污染物转移到独山港海涂淹埋的情况,污染物为独山港镇工业毒布料固废,地方回复信息为建筑垃圾,当成建筑垃圾处理问题。 经核查,该条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关于“独山港穗轮村不到两百米段存在将有色金属污染物转移到独山港海涂淹埋的情况”已在第一个问题中进行解释说明,此处不再重复赘述。 关于“污染物独山港镇工业毒布料固废,地方回复信息为建筑垃圾,当成建筑垃圾处理”虽未明确问题点位,但独山港镇结合前期工作判断,应为独山港镇海涛路北侧海涂。调阅前期工作资料,独山港镇海涛路北侧海涂曾作为我市建筑垃圾中转场,于2014年批复,垃圾堆场主要分布于海涛路北侧区块。独山港镇于2021年5月1日起对该建筑垃圾中转场开展清理工作。清理流程主要为挖机开挖-分拣-装运至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理。鉴于对临时堆放场垃圾实际存量预估不足、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处理垃圾的能力有限及处理期间停工检修和疫情影响等因素,导致垃圾清理整改工期延后时间较长。截至2022年5月,该区块垃圾清理全部完成整改。共计清理垃圾2.8万余吨。 2023年8月5日,独山港镇会同生态环境分局、生态文明创建办赴海涛路开展现场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因原址海涂开展B13、14码头项目建设,在施工挖掘过程中清理、收集的约100方的垃圾(前期清理不仔细所遗留)仍堆放在海涂上,未发现工业垃圾。 | 部分属实 | (一)独山港镇加快推进穗轮村郑家河沿河企业的污水零直排工作,平湖市明辉五金喷塑厂计划于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蓄水试验。 (二)独山港镇对郑家河沿河25户农户进行污水管网改造,生活污水全部进行纳管排放,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三)独山港镇对海涛路东侧海涂上的垃圾进行清理并由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于2023年8月12前完成整改。 (四)独山港镇联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做好对穗轮村郑家河沿河企业的环境监管,压实企业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环保设施日常运维,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