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3-2272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 平农(2023)11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FPHD65-2023-0005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平农(2023)115号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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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和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6月30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适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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