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41033213/2023-22656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平湖市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市发改局持续抓好“四廉项目”,擦亮高质量发展最“清”本色 |
||
|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今年以来,市发改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基调,以改进作风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紧密结合全市发改工作各项任务,强信念、强责任、强政策、强监管,持续抓好发改特色“四廉项目”,驰而不息擦亮高质量发展最“清”本色。 一、培育养“廉”之心,为廉洁从政系好“安全扣”。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把廉洁教育作为发改干部职工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破难、大宣传“四个大抓”专项行动,不断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发改学堂”、“一把手”上廉政课、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等形式和丰富的学习载体,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与警惕,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结合年轻干部“六个一”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踏寻红色历史、激扬四敢精神”主题党日、八八战略“青年说”及观看《陨落的青春》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政绩观,真正做到纪律严明、思想清明、廉洁文明。 二、夯实履“廉”之责,为权力运行拧紧“保险阀”。研究制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印发《2023年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持续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建立责任清单,确保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切实有效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勤政廉政意识。对标“勇当尖刀连、冲锋在前沿”的发改铁军精神,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人岗相适、科学配置”基本原则,推行重点岗位干部轮岗,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的岗位适配度。对新任职中层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及谈心谈话,营造清正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倡“廉”之策,为项目审批亮起“红绿灯”。实施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围绕重大项目审批全流程监管,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打造公开透明的项目审批环境。制定出台《平湖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平湖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围绕我市拟审批、已审批及在建的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聚焦决策程序、行政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行等关键环节,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与其他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形成重大项目依法审批、廉洁审批的良好局面。 四、凝聚助“廉”之力,为营商环境铺设“防护网”。持续加强招投标领域监管,由发改局和政务数据办牵头,联合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等单位成立检查组,对8个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招投标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提醒并提出改进建议,助推市场平等准入。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巩固深化服务时间和收费“双降”工作成果,组织对已入驻我市涉企中介服务超市的中介机构进行服务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合署印发《平湖市“企优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与法院和行政处罚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严格审核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材料,依法依规进行信用修复,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