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4-01-10 10:35
  • 信息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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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平湖市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其中,主动公开的32条,统计信息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梳理和审查现有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努力保障支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序高效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党建与业务相结合,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升级和调整,及时准确地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支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依法审批、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严格问责原则,明确各岗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统筹部署和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将监督保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表现形式有待丰富。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落实落细工作职责,及时更新目录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二是探索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发挥互联网和科技在我支行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支行发出收费通知0件,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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