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4-01-29 14:26
  • 信息来源: 平湖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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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245条,包含工作信息、公告公示、法规文件和社会救助等内容。全年共受理群众通过各种线上渠道求助、咨询、建议等事项400余件,办结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6件,其中2件部分公开、2件重复申请、2件民政局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全部依法依规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全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进一步优化全年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信息工作相关考核办法,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对规范性文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深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栏目内容的整改完善,按照国办标准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公开指南、目录、年报以及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进行公开。并通过金平湖幸福民生向社会大众及时推送民政领域的相关内容,全年累计发布160期、322条微信。

(五)监督保障情况。民政局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1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年度民政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和渠道不够多元化,公众参与度较低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民政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重突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民政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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