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920/2024-0006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工作交流】(2024年第1期)关于单位清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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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清查是经济普查最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普查登记工作的投路石。截至目前清查工作已告一段落,平湖市迅速总结工作经验,通过对清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为接下来的登记工作及六经普的顺利开展微添功薄蝉翼。 一、清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普查力量仍需加强。 1、工作量与基层人员数量不匹配。本次经普工作量巨大,工作难度极高。清查结果显示,我市正常填表单位18406家,个体户51335家,然而清查工作量不仅限于此,还包括底册中注册未经营单位及个体,底册外本年新注册未经营单位及个体,都需一家家联系确认。而基层普查工作人员数量不充盈。一是作为基层普查工作骨干的镇街道统计办专业人员有限,每人都是身兼多个专业,以平湖市独山港镇为例,其统计办工作人员工作量最多的一人要身兼4个专业,在经普期间,往往分身乏术。二是专门为经普招聘的劳务外包人员,稳定性不强,专业能力不够,只能协助专业人员开展一些辅助性工作,难以独当一面。三是“两员”大多数选自村社区干部,他们既要承担繁杂的村社区日常工作,又要全身心投入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要求高的各项普查阶段性工作,精力有限,往往难以兼顾。 2、专业性与基层人员素质不匹配。即使清查工作前各级普查机构都进行了层层培训,但对于平时较少接触统计和财务指标的普查员来说,短时间的培训难以全面、熟练掌握所有的业务要求,在清查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各种问题。如信用码、单位名称等基本指标填错,机构类型与会计制度不匹配,主要业务活动填写不规范等。登记阶段报表种类多、涉及行业广、指标理解难、逻辑关系强,因此对基层普查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会更高,要在短时间内既全面理解指标含义,同时又要掌握调查技能,难度相当大。 (二)清查组织实施各环节仍需完善。 1、清查底册数据陈旧,维护期限短,系统比对功能未启用,给清查维护工作带来难度。在与我市各部门提供的单位信息比对时发现,很多在底册中需要普查员清查的单位,在部门数据库里已经是注销的状态,而有些税务活跃单位也实际未经营。如我市各镇街道统计中心在2019年机构改革时均已经注销,但清查底册里仍存在。我市前期发动镇街道结合部门数据进行了名录库净化,但在底册编制阶段,上级给基层底册编制维护时间只有短短几天,加上没有导入系统进行比对的功能,虽然我们日夜加班加点,也仅完成了22744家单位和49826家个体户的数据处理地的划分。虽然我市将前期自行清理净化的数据以EXCEL的形式下发到普查员,供其在清查时候作为参考,但系统底册维护不彻底,实际上还是增加了普查员人工与系统比对的工作量。 2、数据处理程序不完善,上线、公式加载、权限开放不够及时。 (1)本次普查小程序的上线时间较晚,县级试点阶段仍未投入使用,缺乏基层在前期的实践检验,导致在清查实战中出现较多问题。一是缺乏对部门数据的利用,小程序录入阶段,对不在底册中的单位无法对信用码、单位名称等指标与工商注册信息进行比对,数据填报准确与否全靠普查员细致与否,导致基础性的差错较多。二是缺乏各指标间的逻辑性检查,培训过程中不断强调,普查员反复记忆的东西如果能在程序中体现,将极大降低普查员工作量,同时也能提升清查数据质量。比如统一信用代码前两位91机构类型填10(企业),机构类型是30(机关)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填13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与证照中“类型”一一对应情况。对有明确对应关系的逻辑审核,如在程序内设定好审核条件,则会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2)平台数据审核公式加载不够及时。在清查过程中,平台审核呈现自下而上的模式,上级审核条件加载不够及时,在清查前期审核公式较少,导致后期各级审核后又产生大量核实信息,这样不仅造成普查员反复上门去与普查对象核实,大大增加了普查员的工作量,而且还容易使普查对象产生厌烦心理、抵触情绪。 (3)系统的导出权限开放太晚,由于系统负载有限和数据保密的考虑,一开始系统禁止数据导出,然而,禁止数据导出的同时,系统并没有给予数据导入比对的功能,加大了基层审核修改的压力。 3、业务上也有不少可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如在清查过程中,单对于本部是否加括号、括号是全角还是半角这个业务点国家的问题解答就与小程序不一致,导致后期法产配平花费了大量时间去修改。一开始本部生成还需要普查员通过平板进行采集,容易遗漏和填错,直到审核后期才有平台通过法人生成的功能。又如部分行业如何分类也不够明确,外卖骑手行业代码在6090、6242、5437间反复修改,零售业和餐饮业并不是完全按是否有就餐座位来判断,给普查员准确判断增加了难度。再如程序对于搬迁单位处理不够灵活,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体,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清查系统对于搬迁单位的处理,只能机械地一个地方删一个地方增,增加工作量的同时还会增加错误率,程序设计未考虑到单位搬迁后直接划转的功能。 (三)部门协同发力仍需加码。 1、部门数据利用率不够,导致人工错误增加。部门数据利用不单单是上文提及的信用码和单位名称的校验,还应该有对工商显示已注销单位的提示,以及单位类型是法人还是产业的审核。建议系统底册跟随工商、编制、民政等部门数据进行定期更新。同时,加强对税务开票数据的利用比对,找出真正的税务活跃单位,减少基层每个月根据部门数据手工比对的工作量,从而真正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确保普查对象应统尽统。 2、部门沟通渠道仍有限,导致普查对象增负。各部门间数据沟壑难以消除,数据保密的同时也增加了法人及自然人的填报负担。如清查过程中,附加指标1营业收入(单位千元,2022年全年数),可直接从单位的财务表中获取,但是由于部门数据无法互通,只能由普查员上门询问。 二、针对上述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从内而外,提高普查数据准确性。 1、从内外两面出发,加强普查队伍力量。一方面是不断提升各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统计工作虽然是由上而下布置,但制度、方案、报表设计却需要从基层实际出发,各级统计人员不仅要掌握业务知识,还要深入了解基层统计对象的情况,获取真实统计数据,真正为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另一方面是创新探索第三方统计机构购买经济普查服务,推进部分政府统计业务由社会调查机构和社会其他力量承担,从而弥补统计力量不足、统计基础不强等统计工作短板。 2、从指标设计出发,减少普查报表困难度。短时间内快速提升普查员的专业能力难度较大,但想方设法、科学合理、抓大放小、突出重点地去设计普查报表却有更多的操作空间。一是要精简普查报表,针对不重要的指标能省则省。二是指标取数要易于获取,特别是普查登记阶段,宁愿多几步简单地按表摘取,不要过多复杂计算。三是提升程序智能程度,清查阶段注重指标间的关联导向,既定的对应关系由程序自动补充填写,登记阶段建议通过导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预决算报表等自动获取经济指标数据,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普查员工作量,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保障数据准确性。另外,在普查登记过程中,增加企业会计的参与度,培训延伸至企业会计,让专业的报表由专业的人去填,也可以大幅度提升普查报表质量。 (二)自上而下,增加普查工作前置性。 1、从普查底册出发,减轻基层负担。底册是普查工作的基础,精准的底册可以显著提升普查数据的质量,让普查员的填表工作从填空题简化到选择题。一是预留充足的编制时间。底册编制不仅仅是将各部门提供的数据简单累加,更重要的是对数据的整合净化,仓促之间很难做到位。二是提升各部门把关数据的责任心。底册中,海量部门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底册的好坏,各部门应保持高度责任心,为经普底册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支撑。三是赋予基层优化底册的权限。部门数据重“生”轻“死”,对于普查对象的运营情况了解欠缺,导致底册数据虚多,而基层统计机构能更清楚地掌握普查对象的状况,若可以对底册进行适度的优化,定能更好地辅助普查员进行清查。 2、让审核前置,减少错误发生。一是注重历次普查差错的积累,提前设置审核公式,从平板端录入时就注重低级差错的现场消除,如企业属性指标和经济指标存在逻辑错误或明显的数据不合理,要及时跳出审核提醒,不予保存,从而减轻后期平台上的审核修改工作量。二是上级介入审核提前,根据以往经验积累,将常错的审核公式从平台出数据时就开始加载执行,防止后期审核导致批量错误,同时减少再次访问普查对象的几率。三是改进平台审核机制,改异步审核到同步审核,节约基层工作人员的时间,同时也让改错工作更清晰。 (三)由浅入深,建立大数据共享平台。 1、以普查为契机,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目前部门间数据的利用方式是单纯的一方导出,另一方导入,而各部门间系统互相独立,数据各自保密,共享限制颇多。这带来的问题是,一方面数据更新不及时,另一方面则加重部门工作人员的负担,甚至有时会由于沟通不充分,导致数据因口径不一致而造成差错。因此,普查工作亟须一个融会贯通的部门数据处理系统,帮助普查底册编制工作的同时,可以利用普查数据反哺回各部门系统,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2、以减负为目标,建设部门间共享平台。部门间各自为营,系统林立,不仅需要重复维护系统、更新系统,还需要重复采集数据、更新数据,最终造成企业重复上报数据。理想型的部门共享大平台,能够集各部门之力共同建设、共同维护、共同更新、共同利用,数据之间有统一标准、统一规范,数据导入后系统能自动学习、融合、更新,确保一种数据只采集一遍,需要的数据能自主获取,让系统代替人工,极大解放劳动力,节约更多劳动力去做更有价值的工作。 (平湖市经普办 陆春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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