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4-01-04 14:35
  • 信息来源: 平湖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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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扎实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共通过各渠道发布政府信息200余条。截至2023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年来,我办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答复形式严谨规范,依法依规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类公开的信息提出具体的规范性要求;在各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发,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统一整理发布,为开创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要求及时做好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对应栏目的更新维护,及时更新数据解读、政务信息等栏目。通过“平服数招”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采用一图读懂、视频指南、数字图表等活泼生动的形式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外发布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层层把关,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号的日常维护和监管,工作落实到人并加强涉密意识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本办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突破,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发布量偏少。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加强工作人员对本办《一本账》的学习,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度,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2.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政务数据办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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