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816/2024-23557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10-11
- 发文字号:
- 平财会〔2024〕8号
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会计学会关于举办新修改会计法专题培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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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有公司,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切实做好新修改会计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财会监督加强年”工作部署,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把新规定、新要求贯穿到会计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好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升现代会计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24年平湖市国有企业和代理记账机构财务人员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邀请嘉兴和众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高级会计师戈礼民同志进行授课。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解读; (二)《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解读; (三)《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解读。 二、培训对象 各国有企业财务人员,各代理记账机构财务人员,市财政局业务科室相关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 10月15日上午9:00——11:00(提前15分钟进场)。 四、培训地点 市财政局三楼辅楼会议室(地址: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 五、联系方式 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人:张丽丽,手机:13758309019(浙政钉同号)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是推进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高质量实施和落实财会监督的专题培训,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财会人员,根据培训完成情况确认抵免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个学时。如需办理继续教育抵免的,请在培训签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财政部门将为本次培训人员办理继续教育抵免登记。 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会计学会 2024年10月11日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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