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平湖市保障型蔬菜基地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10-16 14:17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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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

为了进一步规范蔬菜生产管理,保障蔬菜供应的基本稳定,根据《浙江省保障型蔬菜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浙农专发〔2012〕43号)精神,经镇街道初步认定,市农业农村局对符合保障型蔬菜基地建设标准的基地进行审核和抽查,现认定浙江大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7个基地为平湖市保障型蔬菜基地(名单见附件)。

附件:平湖市保障型蔬菜基地名单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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