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明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11-11 10:47
  •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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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公开竞岗、民主推荐和局党组会议讨论,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

肖明强同志任局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免去其局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科科长职务;

唐文雅同志任局老龄工作与养老服务科科长,免去其局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科科长职务;

周磊同志任局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社会工作站副主任职务;

周兰同志任局区划地名与社会组织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秦明同志任市地名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职务;

严健同志任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社会工作站主任职务;

张亚英同志任市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股)职务;

陈喜忠同志任市老龄事业指导服务中心(市老年活动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地名服务中心副主任(正股)职务;

李庆同志任市殡仪馆(市福陵园公墓)主任;

顾燕秋同志任市老龄事业指导服务中心(市老年活动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局社会救助与慈善事业促进科副科长职务;

周瑾媛同志任市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市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朱伟杰同志任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社会大救助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金叶美同志任市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冬梅同志任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斌杰同志的局社会工作综合科科长职务;

免去高利同志的市大中型水库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胡学锋同志的市殡仪馆主任职务。



中共平湖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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