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94-7/2024-2367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11-20
平湖市中心城区05、09、10、15、16、18、19、20、21、22、23、25、26、2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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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权 和 免 责 声 明 本栏目的主要目的在于便于公众通过网络查阅了解平湖市的城市规划。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尽量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并保障其准确性,但限于技术及更新的时间差等原因,最终的规划内容应以保存于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原始批文和图件为准。 由于控规编制的时间不同会引起不同控规单元间的界线不完全重合,敬请谅解! 本栏目所发布的内容,包括所有文本、图纸、照片、数据及资料汇编,均受版权保护。除非预先取得版权所有人的书面授权,否则严禁改变、分发、发布或向公众提供该版权作品。 任何土地或建筑物的现有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也无需作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物进行重建为止。 如变更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或在土地内进行任何其他建设,则新的土地性质或建筑物用途,必须符合规划。 本次公布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平湖市中心城区05、09、10、15、16、18、19、20、21、22、23、25、26、2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规划,科学指导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条文的规定,我局对《平湖市中心城区05、09、10、15、16、18、19、20、21、22、23、25、26、2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调整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共计30天。在此期间,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便于我局汇总和整理。本次公告的有效内容,仅限于本次调整地块。 邮箱:phghglfwzx@163.com 联系电话:0573-85621055 通讯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 邮编:314200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20日 平湖市中心城区05、09、10、15、16、18、19、20、21、22、23、25、26、28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范围:规划范围西至兴平四路,东至稼书路,北至新明路,南至南环路 。 本次拟根据专项规划,在原有控规基础上新增污水管线与污水泵站,新建污水管网管径为DN300-DN800(具体管径根据项目设计确定),管长约23.45千米,新建污水泵站2座。 指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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