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湖市 一般湿地名录(第二批)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4-11-21 15:08
  • 信息来源: 市府办(市外事办、市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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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湿地用途管制和保护力度,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国土三调和年度变更湿地数据,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战斗河列为我市一般湿地名录管理(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请各镇街道及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科学处理好湿地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

附件:1.平湖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二批)

           2.平湖市战斗河湿地四至范围示意图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平湖市一般湿地保护名录(第二批)

湿地

名称

湿地

类型

湿地

面积

(公顷)

四至坐标

管护责任

单位

1

战斗河

河流

1.59

E120°58′18.999″- 120°58′17.145″,

N 30°45′43.309″-30°46′25.487″

钟埭街道

附件2

平湖市战斗河湿地四至范围示意图.png

平政办发〔2024〕52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湖市一般湿地名录(第二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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