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0000z/2024-23687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市外事办、市友协)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4-11-20
- 发文字号:
- 平政发〔2024〕31号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陈易宁等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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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从中涌现出了一批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9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41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14〕88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陈易宁、李俊、陈金灵、王传虎、李威、祝广川、杨洪等7名见义勇为人员各嘉奖一次的奖励。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先进、崇尚正义、弘扬正气,形成“一个人带动一群人,一群人温暖一座城”的辐射效应,汇聚起强大的正能量。 附件: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 平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事迹 一、陈易宁、李俊先进事迹 1.陈易宁,男,汉族,23岁,浙江平湖人。 2.李俊,男,汉族,32岁,河南固始人。 2024年5月11日晚上,周某某在平湖市钟埭街道教化桥处落水。危急时刻,陈易宁、李俊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对周某某进行施救。经二人合力救援,成功将周某某救上岸。 二、陈金灵、王传虎先进事迹 1.陈金灵,男,汉族,58岁,安徽阜阳人。 2.王传虎,男,汉族,32岁,安徽阜南人。 2024年5月14日上午,洪某在平湖市当湖街道金色港湾北侧桥处落水。危急时刻,陈金灵、王传虎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对洪某进行施救。经二人合力救援,成功将洪某救上岸。 三、李威先进事迹 李威,男,汉族,33岁,浙江平湖人。 2024年5月16日晚上,陈某某在平湖市钟埭街道环北二路华城制衣厂西侧桥处落水。危急时刻,李威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对陈某某进行施救,将陈某某成功救上岸。 四、祝广川先进事迹 祝广川,男,汉族,41岁,安徽颍上人。 2024年5月17日下午,蒋某在平湖市钟埭街道万程桥处落水。危急时刻,祝广川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对蒋某进行施救,将蒋某成功救上岸。 五、杨洪先进事迹 杨洪,男,土家族,45岁,贵州沿河人。 2024年7月29日傍晚,潘某在平湖市曹桥街道白云桥处落水。危急时刻,杨洪不顾自身安危,跳入河中对潘某进行施救,将潘某成功救上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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