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闭J013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4-11-09 16:55
  • 信息来源: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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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梅代表:

你们在平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因病致贫的残疾人群体关心帮扶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平湖市残疾人联合会主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出的实现“一户一策”精准帮扶,适当提高贫困残疾人的生活补贴标准、降低贫困残疾人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可联合医院等单位,适当开展因病致贫残疾人医疗救助活动,捐赠医疗救助金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多措合力,努力构建更加全面、精准、有效的残疾人帮扶救助体系。

(一)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实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我市低保标准的30%,用于补助残疾人因残疾导致获取收入困难、生活费用额外增加,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础上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一项社会福利;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根据残疾类别、等级直接认定,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其他生活需要长期照护分为四档,每档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125元、50元;三是低收入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具有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200%以下,且未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和单人户施保的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三、四级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230元补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四是未成年残疾人生活补贴。对具有本市户籍,未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以外的18周岁以下一、二级重度和三、四级精神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260元补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二)社会保险补助方面。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对残疾人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选择500元/年缴费标准的,给予个人缴费全额补贴;对于选择其他缴费标准的,按照个人缴费总额的65%标准给予补贴。按社保相关政策进行一次性补缴的,其补缴费用的分担比例按以上规定执行。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15年;二是灵活就业社保补助。对从事个体经营等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并已按灵活就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40%给予补助。按相关政策进行一次性补缴的给予个人缴费额40%标准的补助。同一年度内不重复享受市人社部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补贴不超过15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享受此项补贴政策;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补助;四是鼓励发展商业保险。完善“嘉兴大病无忧”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残疾人意外伤害险,持证残疾人由财政予以全额资助投保,鼓励在产品定价、赔付条件、保障范围等方面推出惠民举措,向特殊困难群体适当倾斜,满足三重制度保障外的补充保障需求。协同推进低收入农户政策性补充保险,加强职工工会互助保障,进一步减轻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三)医疗救助方面。一是加强病贫风险监测,强化主动识别动态保障。智慧医保平台设置因病致贫返贫预警监测提示,重点监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度医疗费用自付超过5000元潜在对象,排查其罹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等情况,及时推送给民政部门,及早发现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范围;二是强化病贫信息联动。做好部门数据实时交互、清洗、比对,建立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潜在对象分类识别机制,实现对监测对象的分类入库和动态管理,强化因病致贫返贫对象主动发现,加大救助帮扶,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三是完善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原则上不分病种,实现门诊住院同比例救助。对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标准如下:一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低保人员)中特困人员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按100%比例救助;低保人员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按80%比例救助,其中第一次住院的自负医疗费2000元(含)以内的部分予以全额救助;二类救助对象(低保边缘人员、支出型贫困人员)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按70%比例救助;三类救助对象(其他困难人员)门诊和住院自负医疗费用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救助。各类救助对象门诊及住院医疗救助总金额年度限额为12万元。四是健全兜底保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探索推行家庭和个人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封顶,对执行就医指导方案且经规范转诊的困难群众,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慈善捐赠等多重保障后,将困难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化解在3万元以下、家庭自付医疗费用化解在5万元以下,高额医疗费用动态清零化解率达到100%。采用“嘉兴大病无忧”共保体出一点、慈善公益捐一点、爱心企业赠一点等多渠道筹集方式,在红十字会建立医保暖心无忧专项基金,专项用于化解困难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二、针对您提出的深入推进心理关爱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心理关爱服务专家库和志愿者库,畅通残疾人心理服务渠道,可设立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公众服务号等,方便残疾人寻求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帮助。

(一)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夯实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每年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平湖市心理顾问培训工作,以提升工作人员在残疾人心理关爱领域的专业素养与服务能力,投入“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和困难重度残疾人联系帮扶专项工作等活动,今年累计开展入户访视30244人次,完成39户残疾人家庭收入监测调查,工作人员不仅对残疾人家庭的经济状况予以高度关注,更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及时察觉残疾人所面临的各类心理问题,在此基础上,给予相应的心理支持与疏导,为残疾人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为残疾人的生活改善与心理康复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推广使用数字化服务系统。推广使用“金平湖健心”社会心理服务系统,该系统设有心理科普、心理测评、心理咨询等功能,广大残疾人朋友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随时随地进行心理健康自测和咨询,获得专业的心理健康服务,此外还开设了“12320金平湖健康热线”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为残疾人朋友提供及时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三是持续推进 “助残家” 连心 e 站建设。不仅为残疾人提供了学习活动的阵地和特色风采展示的平台,也是我市开展心理关爱服务的重要场所。在连心 e 站,组织各种心理辅导活动,如心理健康讲座、团体心理辅导等,帮助残疾人了解自己的心理状态,学习应对心理问题的方法,今年以来共打造连心e站39家,服务人数累计超过1.5万余人次。

四是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残疾人协会结对共建、服务联动工作机制,为心理关爱服务提供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全市残协先后开展视障人士无障碍观影、孤独症儿童关爱、肢残人“乡村游”等各类活动243余场次,惠及残疾人3521余人次。这些活动,不仅可以丰富残疾人的生活,还能促进他们的心理康复,让他们以更加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

五是以残疾人之家为阵地,每月定期开展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每月精康中心的专家和医生会定期为我市12家残疾人之家的近400名残疾人职工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服务,提升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他们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六是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引入社会组织的专业力量,以项目化运作的方式,为残疾人群体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如今年独山港镇“困境儿童”助残项目,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对全镇41名残疾人家庭困境儿童或残疾困境儿童进行“一户一册”评估,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全面提升困境儿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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