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尼得科精密检测设备(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447台半导体封装检测机及1284件电测检查治具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南侧,兴平四路西侧 | 尼得科精密检测设备(浙江)有限公司 | 尼得科精密检测设备(浙江)有限公司总投资19287.73万元,购置加工中心、干钻机、湿钻机、超声波清洗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447台半导体封装检测机及1284件电测检查治具。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要求企业将干钻机独立安装于防尘罩内,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要求企业设置单独的超声波清洗区和自然固化密闭玻璃柜,在超声波清洗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密闭玻璃柜排气孔接集气风管,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要求企业在熔锡、浸焊锡、点锡、焊线工位设置集气罩,将焊锡烟尘收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废水: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相关废品收购站,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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