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4-02-08 13:15
  • 信息来源: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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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湖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条例》规定,以政务公开促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谐稳定。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万余条,其中各类政策文件199件、政策解读142件、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信息25条、政府公报6期。统筹做好机构概况等基础信息更新以及助企纾困、共同富裕、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进展公开,实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3件,办结245件,其中予以公开的104件,结转下年度办理8件。严格按照《条例》,组织学习依申请公开基础清单,积极做好便民指引和部门沟通协调。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案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平湖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一本账”》(以下简称“一本账”),监督指导有关单位对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分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依托集约化平台调查征集系统,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建议,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利用“平湖市企业之家”等平台的服务机制,开展惠企政策解读等直播活动50场。线下开展亲清沙龙等政策宣传培训活动73场,参与企业2600多家次。巩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成果,积极协同发声,定期交流政务新媒体发展情况,保障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列入2023年度综合考核,出台政务公开计分细则,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抓手。针对典型案例开展业务培训,部署落实重要工作,累计培训60余人次,提升业务人员能力。在门户网站开展征集调查,常态化接受政务公开社会评议。2023年度,全市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2

125

5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46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3918

行政强制

355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254.4138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0

2

0

1

0

0

2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4

0

0

0

0

0

10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3

0

0

0

0

0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3

2

0

0

0

0

7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7

0

0

1

0

0

18

(七)总计

242

2

0

1

0

0

2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1

4

1

1

0

1

3

0

0

1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对照目标要求,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创新融合能力比较薄弱;依申请公开工作基础不够扎实;政策解读的质效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推进创新融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聚焦涉企服务、群众关切,密切部门协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二是贯彻执行依申请公开基础清单要求,及时开展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保障;三是严格落实政策解读的主体责任,高质量、严要求贯彻政策解读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2023年度我市共发出1件收费通知,应收政府信息处理费共计41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暂未收到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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