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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 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5   11: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广陈镇

1.为什么要制定《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制定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平湖农业经济开发区(广陈镇)(以下简称农开区(广陈镇))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高交易效率,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各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平湖市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平政办发[2023]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交易活动有哪些?

农开区(广陈镇)(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各村社区以及农开区(广陈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及集体资金,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项目。

3、本办法适用交易范围有哪些?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4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400万元)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万元)、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1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3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万元)(具体以上级文件为准)服务类项目。

4、本办法交易的方式有哪些?

小微项目,这个叫法是本次办法新增的概念,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60万元(不含);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30万元(不含)采用随机抽签法选定中标单位,是本次办法的重点。

小型项目,通过招标方式交易,交易办法可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最优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或其他方法。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万元以上(含5万元)、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项目,可采用招标、比价、直接谈判等方式选定承包单位,具体办法由业主单位自行制定。

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工程类项目、服务类项目、货物类项目以及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项目,可参照小微项目执行或由业主(招标人)自行制定办法(比价、直接谈判或其他方式),经集体决策确定交易对象。

5、本办法交易过程需要多久?

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天,成交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天。

6、施行日期说明

本办法印发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自2024年4月17日起施行。

7、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广陈镇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3-8562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