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湖市第三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文化遗产鉴定》等精神,由镇街道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市地名委员会审核,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平湖市第三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收录地名17个,现予以公布。
列入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在用地名,原则上不允许更名。拆除重建或者迁移后重新命名的,应当优先使用原地名。列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不使用的地名,应当采取就近移用、优先启用、挂牌立碑等措施予以保护。
附件:平湖市第三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湖市第三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一、街区(6处)
当湖街道汇上
当湖街道施家坟
当湖街道酱园弄
当湖街道南廊下
当湖街道顾家廊下
当湖街道仓浜
二、集镇(3处)
新仓镇赵家桥
广陈镇泗里桥
独山港镇虎啸桥
三、村落(4处)
钟埭街道花园港
新埭镇石桥头
新仓镇棣雨
林埭镇仙桥
四、自然地理实体(1处)
钟埭街道段墅塘
五、古建筑(1处)
曹桥街道净土寺
六、古遗址(2处)
乍浦镇故邑城
乍浦镇周家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