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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4-04-25   14: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钟埭街道)(以下简称:开发区)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提高竣工财务决算的质量,客观评价投资效益,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及平湖市和开发区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发区及所属各单位(部门)、经开集团及所属公司、社区(各村参照执行)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立项价在2万元及以上项目,实行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第二章 审核委托

第四条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应着力提升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和风险管控能力,依法自主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开发区财政办、经开集团公司财务融资部、农经站(以下简称职能部门)会同建设单位等部门,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完成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前的准备工作,原则上在完成工程结算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条 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应当完成各项账务处理及财务物资的盘点核实,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收集竣工财务决算资料,职能部门负责提供财务相关资料并送审。

第六条 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先审核、后批复的办法,可以委托预算评审机构或者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原则上选用平湖市财政局评审入围的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单位。

第三章 审核范围、内容及程序

第七条 审核范围,包括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及运用情况,即从该项目筹建开始的第一笔资金投入或第一笔项目支出发生起,到该项目基建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完成结束,所反映记载建设项目的全部财务会计资料和相关其他资料。包括不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直接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资产价值。

第八条 审核内容

1.工程项目建设及概算执行情况。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如小型项目没有初步设计的,则按立项批复执行),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内容执行,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或降低、缩小)的问题,概算调整有无相关审批手续;

2.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审查各种资金来源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实际完成投资额,资金到位情况及差额原因;

3.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审查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合法,是否按合同(如有甩项应扣除)及结算审定价办理工程款结算,有无超标准开支管理费、混淆其他项目成本的情况;

4.交付使用财产。审查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的问题;

5.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开展工程前期费用、建设期间费用和后期费用(包括预提后续贷款利息、办理房产证等费用)的归类审查,形成工程资产总额。对于建设用地(包括土地面积、土地报批费用〔含指标费〕、征迁补偿费等)支出的结算,尤其是以前年度发生或者占用不同地块征迁补偿费的结算,要全面审核、合理归集;

6.其他有必要审查的事项。

第九条 审核程序

1.审核单位接受委托后,根据建设项目的类型、规模等特点,组建审核小组,确定审核负责人,报职能部门审查同意后,开展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2.审核小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在5个工作日内草拟《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意见,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审核小组提交反馈意见;

3.审核单位会同审核小组在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拟定《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4.职能部门收到《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后,根据审批权限,报开发区财政办办理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手续;

5.开发区财政办根据规定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批复竣工财务决算;经确认及批复后的审核结论作为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及产权登记的依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应积极落实审计报告及财政批复指出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分析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努力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及财务核算和监督水平。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开发区财政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本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钟埭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