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65-6/2024-2303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9
《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实施新国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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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新修订的行业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正式实施。新国标分为两部分,详细列出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的备案条件。 作为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重要配套技术文件,新国标不仅是各类汽车维修企业的备案指南,更是行业管理部门实行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技术依据。 相较上一版本,新国标在企业组织管理、人员条件、场地设施和设备配备等方面的内容均有增删,在保障了现阶段汽车维修行业的平稳有序发展前提下,更为适应当下汽车维修行业准入管理的备案机制,并较好匹配了汽车维修行业业户设备要求和行业实际需求。 新国标调整了各类维修企业必需人员类别和相应人数,删除了一批不常用或被淘汰的设备要求,允许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对可外协的设备自主决定是否外协,鼓励企业开展维修资源整合利用,促进维修行业集约化发展,并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环保措施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新国标补充了对电动汽车维修业务的条件要求,明确电动汽车维修企业应有专用维修车间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和必要的静电消除设施,电动汽车高压系统维修人员还应取得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下一步,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将严格落实新国标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维修行业秩序,积极推进汽车维修行业“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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