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公告 平文告〔202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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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黄玲申请设立歌舞娱乐经营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旅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向我局反映。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2号楼438办公室 联系电话:85631772 85631992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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