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公告 平文告〔2024〕8号

  • 发布时间: 2024-05-01 00:44
  • 信息来源: 市文旅体局
  • 浏览次数:

兹有黄玲申请设立歌舞娱乐经营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旅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平湖欧若花娱乐中心(个体工商户)

经营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商业文化广场E区101-1、101-2室,102-1、102-2室,103室,105室,106室,107室

经营范围

KTV

企业类型

个体工商户

场所面积

约486平方米

注册资本

约3万元

房屋性质

非居住

与学校、医院、机关直线距离

大于50米

负责人

姓名:黄玲、性别:女、年龄:34周岁、籍贯:浙江平湖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向我局反映。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2号楼438办公室

联系电话:85631772  85631992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5月1 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