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督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措施,结合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新要求和基层治理新形势,巩固三方协同红色物业建设成果,助力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对2022年3月31日出台的原《平湖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督考核办法》(平建物【2022】4号)进行修改。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物业管理条例》

(三)《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范(DJG330482T 008-2021)》

(五)《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JG330482T 009-2021)》

三、起草过程

《平湖市物业服务行业监督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3月开始由市建设局牵头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

2024年3月22日向各镇街道、九龙山管委会等部门书面征求意见。

2024年3月26日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4年4月9日提交本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起草科室根据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

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后通过。

四、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为依据,参照《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规范(DJG330482T 008-2021)》和《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JG330482T 009-2021)》,结合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实际拟定。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文件适用对象为在我市在管物业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六、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出台日期是2024年5月9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6月11日。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73-8563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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