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关于《平湖市独山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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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浙江省、嘉兴市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统一部署,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平湖市独山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初步成果。为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6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独山港镇3号楼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平湖市独山港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四、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听证会代表或旁听资格。 2.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于2024年6月3日下午5:00前向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听证会报名信息表附后),经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指定后获得代表资格。 4.经指定获得代表资格的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冬建,联系电话:0573—85805626)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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