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592/2024-2309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文旅体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独山港派出所向平湖博物馆移交两枚银锭 |
||
|
||
5月14日,平湖博物馆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两枚重达50两的银锭,这是由独山港派出所移交的。它这两枚银锭初发现时,其表面黑乎乎的,与常见的“铁疙瘩”无异。然而,经过清洗后,它们露出了真容,上面刻有清晰的文字。银锭虽然看似不大,但每枚重约1800克,拿在手中却感到沉甸甸的。们均出土于独山港镇的一个建筑工地,发现后由独山港派出所收缴。这两枚银锭的外观形制相同,但款识不同。其中一枚刻有“咸丰年 祁县 匠俞昇”字样,这表明它可能是官银。另一枚则刻有“隆庆号”字样,可能是某个钱庄的标记。这两枚银锭的入藏,无疑为平湖博物馆馆藏增添了新的亮点。 银锭作为古代货币的一种形式,其历史可追溯至汉代。随着时间的推移,银锭的形状和名称也经历了多次变迁。从最初的“银饼”、“银铤”到宋以后的“银锭”,再到明清时期的“元宝”,这些银锭不仅记录了历史,也见证了时代的变迁。 【普法小课堂】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发现文物时,都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隐匿不报或拒不上交文物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罚款或入刑。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