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168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4-06-11 14:45
  •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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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萍、杜海平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改造养护和入库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交通运输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号召,我市于2018年启动了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农村公路总体品质上了更高的台阶,为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1.你们提出的“市交通局加强统筹四好农村公路改造养护建设方案”的建议,今年我市已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届时将在为下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参考,实现“多规合一”,解决农村公路拓宽土地资源要素保障问题,同时谋深谋实各镇街道“近中远”项目规划,聚焦农村公路功能延展,实现“修一条路,富一方百姓”,将农村公路沿线产业区、农家乐、文化保留点等串成精品线,增设停车场、公共厕所、充电桩、客货邮站等沿线配套设施,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公路服务保障水平,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市镇两级财政情况,适时启动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并结合今年我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契机,推动项目资金补助政策出台,为新一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2.你们提出的“市交通局加强落实入库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议,交通运输局已与财政局完成对接,财政局原则同意按照《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130号)文件落实补助资金,即“建设项目开工后按照合同款核算补助资金,并拨付补助资金的50%;待工程竣工验收并经市财政决算审计后,按建安费核定最终补助资金,并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对符合补助条件的项目列入下一年农村公路财政预算,交通运输局也将进一步与各镇街道进行对接,排摸符合补助条件的项目明细及应补资金,做到应补尽补。

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交通运输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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