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147号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时间: 2024-06-11 17:16
  •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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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媛媛、毛仲华、平雅芳、蔡玲燕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美甲产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市场监管局主办,卫生健康局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你们提出的加强美甲化妆品的监管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以保障群众用妆安全为根本导向,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以美容美发、儿童化妆品等为重点,持续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注重风险防范。持续加强法规的宣贯,发放《化妆品经营领域履行主体责任告知书》,推动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以主体责任清单为指南加强自查自纠。今年以来,编印发放《平湖市化妆品经营台账本》2000余份,开展培训17场次,受益企业600余家次。二是严守底线思维,强化隐患排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美容美发“靓妆”、儿童化妆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自2021年以来查办化妆品案件101起,罚没款30.15万元。三是开展监督抽检,强化风险监测。重点针对祛斑美白化妆品、染发剂等高风险产品加大抽检力度。三年来共计完成化妆品抽检115批次,发现不合格化妆品1批。

自收到你们的建议后,为持续规范我市美甲行业化妆品市场经营使用秩序,营造放心安全的化妆品消费环境,我局在日常监管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美甲行业化妆品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如下:一是制定一个方案。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美甲行业化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二是理清一份监管底数。我局结合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中的基数,梳理平湖市美甲店基数,通过日常巡查、电话排摸等方式摸清我市美甲机构底数,动态建立监管名录。三是发放一批台账。制作并针对性发放化妆品经营台账本、履行主体责任告知书,共计发放129份。督促企业开展化妆品质量管理自查,进一步引导美甲单位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合法经营意识。四是发动一场集中检查。今年3月专项行动以来,共计检查美甲单位167家次,发现整改问题32个,发出责令改通知书17份,立案查处1起。

二、你们提出的加强化妆品的普法宣传力度的建议。

我局多措并举开展化妆品普法宣传,力促社会共治共管。一方面加强美甲单位的普法力度,以8个基层所(分局)为单位,对辖区内的美甲单位开展普法培训,讲解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违法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发放化妆品经营台账本,现场演示使用“化妆品监管APP”查询产品注册备案信息,指导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化妆品科普知识普及力度,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5爱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化妆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12场次,向群众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不良反应等知识,引导群众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查验欲购买或使用的化妆品的注备案情况,提升安全用妆意识。

三、你们提出的要求美甲店配备专业消毒设备进行环境、设备清洁和消毒,并保证一人一套操作物品,防止交叉感染的建议。

我局和卫生健康局在后续日常检查中将予以关注,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切实保障群众美甲安全。化妆品监管工作关系到群众的用妆安全,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化妆品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防范化解化妆品安全隐患,为广大群众的用妆安全保驾护航。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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